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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廳:粵約3萬孤兒獲重疾保險保障

時間 : 2017-09-28 17:46:16 來源 : 南方日報網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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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民政廳在全省範圍內實施為社會散居孤兒和福利機構養育孤兒發放公益愛心保險卡,投保金額140多萬元。全省約3萬名孤兒將繼續獲得重疾保險保障。

  “孤兒保障大行動”項目是民政部聯合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通過中國兒童保險專項基金為所有在民政係統注冊的孤兒免費提供覆蓋12種兒童常發的重大疾病公益保險。我省自2014年起開展此項目,每年為全省約3萬名孤兒投保,4年來投保金額近600萬元。

  該保險每份每年50元,由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捐資投保,年保障額度10萬元。新購保單的生效日期為2017年9月1日,有效期至2018年8月31日。在保險期間內,出現12種大病的孤兒,無論是否得到其他機構的救助,均可申請理賠。具體病種包括:惡性腫瘤(含白血病)、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急性腎功能衰竭或終末期腎病、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良性腦腫瘤、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脊髓灰質炎(小兒麻痹)、嚴重幼年型類風濕性關節炎、嚴重川崎氏病、重症肌無力、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Ⅰ型糖尿病)等。

  省民政廳要求各地市民政局做好保險卡“一對一”發放工作。每張保險卡與孩子按照實名製一對一配號。嚴格按照“一對一”的原則,由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負責將保險卡及時發放到孤兒或其監護人手中,並指導幫助受助孤兒或其監護人上網激活,確認信息;對於無法自行激活的,由基層民政部門代為激活。

  省民政廳要求在保險卡發放完成後,建立孤兒大病月報製度,實時監控孤兒的身體健康情況。對於確診罹患公益保險所覆蓋重大疾病的,當地民政部門協助保障期間內的患病孤兒及其監護人準備材料及時申請理賠。受助孤兒在保障期間內確診,可實時申請理賠。逾期未申請理賠的,可享受兩年理賠追溯期,在保險卡到期後的兩年內,仍可以申請理賠。

  申請賠付時,需要提供保險卡、有相關資質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及就診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民政部門出具的監護人與被保險人的關係證明、被保險人身份證複印件或戶口本複印件、監護人身份證複印件或戶口本複印件、被保險人本人的存折或銀行卡複印件。

  省民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自9月1日起施行的《廣東省社會救助條例》在全國率先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將孤兒納入醫療救助範圍,全額資助具有本省戶籍的孤兒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按規定保障孤兒享受相關醫療救助。本省戶籍的孤兒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政府給予全額資助。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他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後,孤兒個人及其家庭難以承擔的符合規定的基本醫療自負費用,給予補助。醫療救助標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醫療救助資金情況確定並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