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廣東省招生委員會下發了《關於調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科錄取批次的通知》,從2017年起,將原第三批專科A類及B類兩個招生錄取批次合並為“第三批專科批次”。
批次合並後,第三批專科批次的普通類實行平行誌願,藝術、體育類延續梯度誌願,相關科類的院校誌願數將適度增加。具體調整如下:(一)第三批專科批次的普通類(含文理科)設兩組誌願,第一組誌願設A、B、C共3個,第二組誌願設A、B、C、D、E、F、G、H、I共9個院校誌願,實行平行誌願。
(二)第三批專科批次的藝術類(含音樂、美術類),藝術類“統考”院校誌願數從2個設為3個,藝術類“校考”院校誌願數從1個設為2個,延續梯度誌願。
(三)第三批專科批次的體育類院校誌願數從2個設為3個,延續梯度誌願。
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負責人提醒說,批次調整合並後,各高校的辦學性質不變,各類高校原收費管理方式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