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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定點醫藥機構人員將實施“駕照式記分”管理

時間 : 2025-04-28 09:42:19 來源 : 南方日報網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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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了《廣東省定點醫藥機構相關人員醫保支付資格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下稱《實施細則》),自5月2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這意味著廣東定點醫藥機構人員即將采取“駕照式記分”,一個自然年內累計記分達12分者會被終止醫保支付資格。

  據悉,《實施細則》管理對象主要包括定點醫療機構醫務人員和負責醫保結算審核的工作人員,以及定點零售藥店經營管理人員。根據《實施細則》,相關人員的記分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累加計算,下一個自然年度自動清零。多點執業的相關人員在各執業點記分應累積計算。

  根據相關人員違法違規問題的嚴重程度,記分可分為1—3分、4—6分、7—9分、10—12分四檔。如果相關人員累計積分達9—11分,會被暫停醫保支付資格1—6個月,由醫保經辦機構對相關人員及所在機構或部門(科室)負責人談話提醒,由定點醫藥機構對其進行政策培訓、內部通報。達12分的,終止醫保支付資格,由醫保經辦機構對相關人員及所在機構或部門(科室)負責人談話提醒,醫療保障部門對其培訓並考核,由定點醫藥機構對其進行內部通報。其中,累計記滿12分的,1年內不得再次登記備案;一次性記滿12分的,3年內不得再次登記備案。

  此外,對於一個自然年度內,定點醫療機構登記備案狀態為暫停或終止的人次超過相關人員總人數50%以上的,醫保經辦機構視情況采取暫停撥付費用、暫停或解除醫保協議等懲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