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5年版)》(下稱《2025年版廣東藥品目錄》)印發,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
《2025年版廣東藥品目錄》包括凡例、西藥、中成藥、協議期內的國家談判藥品(含競價藥品)、中藥飲片、醫療機構製劑等六部分,共有藥品6399個,其中西藥1396個,中成藥1336個(含民族95個),協議期內國家談判藥品部分427個(含西藥369個、中成藥58個),中藥飲片1655個,醫療機構製劑1585個。
本次調整中新增的藥品按規定納入基金支付範圍,調出的藥品同步調出基金支付範圍。
同時,廣東省醫保局還更新了“雙通道”和單獨支付藥品範圍,將新增的國談藥和“嶺南名方”醫療機構製劑及時調入,將於2025年1月1日起實施。
調整後,該名單中共包括協議期內國家醫保談判藥品406個,競價藥品21個,轉為醫保藥品目錄內常規藥品的原國談藥183個,醫保藥品目錄內“嶺南名方”醫療機構製劑8個。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環孢素滴眼液(Ⅲ)、頭孢托侖匹酯顆粒2個藥品被調出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按相關規定,廣東給予6個月的過渡期,2025年6月底前仍按原醫保支付標準享受“雙通道”和單獨支付政策。
參保患者憑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外配處方,可到“雙通道”零售藥店購買“雙通道”管理藥品範圍內的藥品,醫保基金按規定予以支付;參保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和住院期間使用單獨支付範圍內的藥品,藥品費用由醫保基金與定點醫療機構單列結算,不納入相關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