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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印發通知 做好新生兒醫療保障工作

時間 : 2024-03-25 10:24:02 來源 : 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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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近日發布《關於做好新生兒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新生兒監護人可憑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於新生兒出生180天內在廣東省任一統籌地區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不受戶籍地或者居住地限製,自出生之日起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均納入醫保報銷範圍。

  據了解,廣東省一直以來高度重視新生兒醫療保障工作,2009年,廣東省在全國率先出台政策,明確出生3個月內參加城鎮居民醫保的新生兒,其出生到參保前所發生的醫藥費用給予報銷。2022年,廣東省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製度時,將原出生後3個月的時限延長到6個月,並將參保範圍擴展到居住地,切實保障新生兒健康。

  近期,國家相關政策陸續出台,要求加快推動落實“出生一件事”集成化辦理,明確新生兒可憑戶籍或出生醫學證明辦理醫保參保,生育醫療費用可“一站式”報銷,不需要到多個部門跑腿、多次提交材料。按照國家有關文件精神,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出台了《通知》。

  根據《通知》,新生兒監護人可憑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於新生兒出生180天內在廣東省任一統籌地區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不受戶籍地或者居住地限製,自出生之日起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均納入醫保報銷範圍。

  《通知》還明確各地醫保部門要指導新生兒監護人在為新生兒辦理落戶或者居住證後,及時更新新生兒參保信息,並做好下一年度在戶籍地或者居住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