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印發實施《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開展存量采礦用地複墾修複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了廣東省內曆史遺留采礦用地複墾修複將依據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規定,按照“先拆後建”模式實施。
據了解,廣東礦產資源分布廣泛、種類齊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曆史悠久,形成了大量曆史遺留礦山,經過前期曆史遺留礦山圖斑核查認定,目前廣東省內曆史遺留礦山未治理圖斑麵積約1.46萬公頃。
《通知》強調,曆史遺留廢棄采礦用地複墾修複應由所在市、縣(區)人民政府統籌資金進行複墾修複,或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開展複墾修複。各地級以上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梳理本地區內待修複曆史遺留礦山圖斑底數及新增采礦用地需求,加強本地區存量采礦用地複墾修複工作統籌,確保每年度采礦項目新增建設用地麵積不高於複墾修複為農用地的麵積。
參照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餘指標省域內調劑政策規定,曆史遺留廢棄采礦用地複墾修複為農用地驗收合格後,通過國土變更調查、省級核定騰退的建設用地指標,可按照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相關政策規定,在縣域範圍內掛鉤建新區使用,或在省域範圍內流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