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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出台建設指南和評價指標 統籌推動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建設

時間 : 2022-01-30 08:23:54 來源 : 南方日報網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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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經征求各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意見,廣東省文化和旅遊廳出台《廣東省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建設指南(試行)》(下稱《建設指南》)和《廣東省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評價指標(試行)》。

  《建設指南》從基本信息、業態布局、公共服務、品牌知名度、市場秩序、政策環境等8個方麵對廣東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建設提出一係列指導意見和要求。評價指標將建設指南的8個方麵設為一級指標,具體要求設為二級指標,並設定相應分值。“前置資格條件(必要)”包含意識形態導向、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食品安全責任事故、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責任事故及違法違規行為等指標,符合相關要求方可申報廣東夜間文化和旅遊消費集聚區。

  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是指以地域特色文化為核心,依托一定的夜間景觀環境,實施一體化夜間場景設計與打造,形成文旅商深度融合、業態產品豐富多樣、基礎設施配套完善、消費環境和管理運營機製優、品牌和市場影響力大、文旅消費輻射帶動力強的產業集群空間。

  2021年7月,文化和旅遊部開展第一批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遊消費集聚區建設工作,在全國範圍內依托各地現有發展情況良好、文化和旅遊業態集聚度高、夜間消費市場活躍的街區(含藝術街區、劇場、博物館、美術館、文化娛樂場所集聚地等)、文體商旅綜合體、旅遊景區、省級及以上文化產業示範園區商業區域等,分批次遴選、建設200家以上符合文化和旅遊發展方向、文化內涵豐富、地域特色突出、文化和旅遊消費規模較大、消費質量和水平較高、具有典型示範和引領帶動作用的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遊消費集聚區。我省的廣州市北京路、廣州市正佳廣場、佛山市佛山創意產業園、中山市中山假日廣場、潮州市潮州古城等5家單位入選第一批國家級文化和旅遊消費集聚區。

  省文化和旅遊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接下來將在做好新冠疫情防控與安全生產的前提下,統籌推動夜間文旅集聚區建設工作,豐富文旅業態與產品供給,完善公共服務,加強品牌建設,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秩序,營造良好消費氛圍,促進夜間文化和旅遊經濟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