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廣東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疫情防控組關於取消我省赴港核酸檢測定點機構的通知》在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官方網站掛網公布,自9月15日起,廣東省不再單列赴港定點核酸檢測機構。
根據這份通知,為進一步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便利粵港兩地人員通關往來,經粵港雙方協商一致,自9月15日起,廣東不再單列赴港定點核酸檢測機構,所有在“國務院客戶端”小程序或國務院官網上能通過“核酸檢測機構查詢”功能查找到的廣東省核酸檢測機構均可作為赴港核酸檢測機構,上述機構出具的有效核酸檢測結果(需上傳“粵康碼”)可作為港方認可的赴港人員通關憑證。廣東省認可的香港定點核酸檢測機構仍按原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