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印發《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製度的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7月27日,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重點介紹廣東改革完善社會救助製度情況。
《實施方案》從總體要求、重點任務、保障措施共3個方麵提出24項主要措施,並明確了主要目標:到2022年,基本建成大救助信息平台,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製度健全、政策銜接、兜底有力的綜合救助格局;到2035年,社會救助事業高質量發展,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密實牢靠,總體適應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宏偉目標。
急難社會救助將更加及時
省民政廳副廳長聶元鬆介紹,近年來,廣東加強統籌協調,建立政府領導、分工協作的“大救助”體係。截至今年6月底,基本完成省政府十件民生實事涉社會救助提標任務,全省低保對象143萬人,月人均城鄉低保標準分別為900元、734元,同比增長7%、5%;特困供養人員22.4萬人,月人均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標準分別為1528元、1274元,同比增長8%、11%。
為健全分層分類大救助製度體係,《實施方案》將救助對象細分為低保和特困、低收入和支出型貧困家庭、麵臨其他困難3個救助圈層,分別給予基本生活救助、專項社會救助、急難社會救助和社會幫扶等具體措施。
《實施方案》進一步拓寬了社會救助覆蓋麵。比如:將特困救助供養覆蓋的未成年人年齡從16周歲延長至18周歲;將專項救助的範圍從低保、特困擴大至低收入和支出型困難家庭;加強基本生活救助與專項救助銜接,將專項救助從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受災人員救助拓寬到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
為讓急難社會救助更加及時,《實施方案》對基本生活暫時陷入困境的家庭或個人以及臨時遇困、生活無著人員,給予急難社會救助。取消戶籍地、居住地申請限製,由急難發生地實施臨時救助。將困難群眾急難救助納入突發公共事件相關應急預案,明確應急期社會救助政策措施和緊急救助程序。
救助服務形式將更加多元
《實施方案》首次確定低收入家庭救助範圍和救助內容,製定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貧困家庭認定辦法,完善低保、特困政策,健全救助家庭經濟和生活狀況綜合評估機製。對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城鎮低保標準1.5倍以下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認定為低收入家庭。對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貧困家庭,實施必要專項社會救助。
《實施方案》創新“黨建+社會救助”“物質+服務”“主動發現+報告”三個服務方式,開展多元化救助服務。實施“黨建+社會救助”模式,建立黨員幹部結對幫扶製度。發展“物質+服務”救助方式,對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群體提供探視巡訪和照料護理、康複訓練、心理疏導、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專業服務。完善“主動發現+報告”機製,健全救助網絡,拓展基層服務功能,定期走訪轄區住戶,及時識別可能陷入貧困境遇的家庭。
如何有效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仍是廣受社會關注的問題。省醫療保障局副局長李錦湯介紹,去年廣東全省共支出8.53億元用於幫助困難群眾參加基本醫保,涉及困難群眾404.63萬人。下一步,省醫保局將進一步鞏固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待遇保障水平,落實落細各項醫療保障政策,綜合發揮好三重製度減負功能,有效減輕困難群眾醫療費用負擔;進一步做好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合理確定救助範圍和標準,精準實施分類救助;進一步優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服務工作,提高救助對象參保、待遇支付等經辦服務便利性。
推進粵港澳跨境社會救助
在健全智慧救助體係方麵,《實施方案》提出,建設廣東大救助信息平台,完善政務數據共享機製,彙集政府部門、群團組織、社會力量等各類救助幫扶信息,推動係統協同、部門協同、政社協同。探索建立粵港澳跨境社會救助信息平台,推進跨境粵港澳居民社會救助工作。
《實施方案》還提出,要健全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製,完善底線民生信息化核對管理係統,推進救助信息整合,實行困難群眾統一認定、經濟狀況統一核對、救助對象需求統一發布等,健全救助信息雙向反饋機製,精準對接救助資源,滿足困難群眾個性化救助需求。
此外,在“粵省事”等移動服務平台推動社會救助服務向移動端延伸,提供“掌上辦”“指尖辦”服務,實現社會救助申請、辦理、查詢等全流程在線辦理。
對社會救助對象中的無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二級巡視員張廣立介紹,廣東建立了以失業登記為基礎的就業援助製度,今年以來,我省就業局勢呈現持續恢複、持續向好態勢,1—6月全省失業人員再就業27.4萬人,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5.23萬人,發放失業保險金35.13億元,失業補助金30.57億元。下一步,省人社廳將持續做好就業幫扶工作,幫助各類就業困難人員盡快實現就業,確保零就業家庭實現動態“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