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民政廳印發《廣東省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專項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3年)》。方案明確從今年起用3年時間,開展廣東省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專項行動。到2023年底,全省80%以上的街道(鄉鎮)至少要有1個樞紐型社區社會組織。力爭到2023年,全省普遍開展社區社會組織骨幹人才培訓,有條件的樞紐型社區社會組織應配備1至2名專職或兼職社會工作者。
在實施社區社會組織培育發展計劃上,製定專項規劃,引導社會力量幫扶,補齊農村社區社會組織發展短板,建設培育基地,建設樞紐型社區社會組織。明確優先發展領域和重點扶持對象;鼓勵企業、基金會、公民個人和其他組織向社區社會組織提供捐贈和資助;鼓勵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和返鄉創業人員到農村社區社會組織中就業;實施社區社會組織“安家”工程。
特別是重點開展公益創投活動,各級民政部門根據工作實際安排扶持資金開展公益創投等活動,支持社區社會組織示範點和培育基地建設,各地要根據實際安排公益創投等扶持資金,支持社區社會組織參與基層社會治理和基本社會服務。
在實施社區社會組織能力提升計劃上,各地民政部門要結合“廣東兜底民生服務社會工作雙百工程”的組織實施,統籌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資源和力量,製定培訓計劃,著力培養一批熱心社區事務、熟悉社會組織運作、具備專業服務能力的社區社會組織負責人和業務骨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