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向基層教師傾斜、鄉村教師職稱評審不要求發論文、小學高級教師占比達到15%……近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教育廳發布了《關於做好2020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對今年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作出安排。
《通知》要求堅持以教書育人、立德樹人為評價導向。與往年相比,今年在堅持突出教育教學業績的基礎上,更加強調師德師風,將其作為評價的第一標準,著力破除唯分數、唯升學、唯文憑、唯論文、唯帽子的頑瘴痼疾。
《通知》第二條提出繼續落實基層教師的各項傾斜政策。與去年相比,今年的傾斜政策惠及的教師群體更大。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和縣(區)所屬單位工作的中小學教師也將被傾斜政策覆蓋。
對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和縣(區)所屬單位工作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要求;對鄉村學校教師職稱評審不作論文、課題項目、獎項、頭銜稱號(含表彰榮譽)等剛性要求。
《通知》第五條明確了中小學教師評審和聘用之間的銜接關係,對幼兒園和高中小學教師高級崗位結構比例提出了明確要求。其中,幼兒園達到8%、小學達到15%、初中達到30%、高中達到40%。
值得關注的是,《通知》新增了第六條要求“優化職稱評審服務,切實為中小學教師鬆綁減負”。在職稱申報中推行“放管服”改革,實行證明材料試行告知承諾製。計劃生育證明、第三方學曆認證等各種與職稱不相關或不必要的證明作證材料今年將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證、學曆(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現聘任職稱、年度考核等次、支教經曆和繼續教育等已經多次經過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證明材料,由申報人作出真實有效的書麵承諾,並經用人單位審核確認後替代證明即可。
這項措施將使教師提供佐證材料的負擔得到切實減輕,評聘工作的效率得到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