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情況查詢
昵稱:
fly
留言日期:
2023-10-16
主題:
高企申報材料谘詢
內容:
您好!我司2020年自主研發並申報的發明專利,於2021年取得了發明專利授權證書(以下簡稱:發明專利成果)。由於時間的因素,我司在2021年高企重新認定申報時,該專利成果沒有實施成果轉化。請問:1、我司2021年取得的該項發明專利成果,在2024年高企重新認定申報時,是否可以作為2021-2023年度科技成果實施成果轉化(即:成果轉化佐證材料能否納入2024年高企申報材料?)2、該項發明專利成果如果在2024-2026年度再次繼續實施成果轉化,其成果轉化佐證材料可否再次納入2027年高企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