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關於加強非稅收入退付管理的通知》工作要求,為貫徹落實為企紓困的方針政策,及時為應予退付的企業辦理退付業務,確保檢驗非稅收入費用結餘退付工作落實到位。現對部分企業申請檢驗非稅收入費用退付,但未能按規定要求提交所需材料的有關事宜進行催辦,具體如下:
一、截至2023年11月28日,部分企業申請退付但未及時按規定提交退付所需資料,具體如下:
二、相關單位需在2023年12月30日前按規定向我所提交檢驗非稅收入退付所需材料,具體詳見附件。逾期未及時提交的視為放棄,2024年1月1日起不再接受退付申請。聯係電話:020-66602388、2392。
三、凡退付過程中發現有違規行為,可如實舉報。舉報、監督電話:020-66602489。
特此通知。
廣東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檢驗所
2023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