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檢驗所2022年標準起草驗證工作的需要,參照《醫療器械標準製修訂工作管理規範》的要求,現征集標準合作起草單位。申請作為共同起草單位的要求如下:
一、業務範圍與標準涉及的技術內容相適應。
二、具有相關的科研和技術能力,在行業內具有代表性和較高的權威性。
三、具有熟悉國家醫療器械有關政策法規的技術人員。
四、具有熟悉標準中涉及的國內外技術發展趨勢、生產水平和使用要求,了解當前存在的問題和解決方法的技術人員。
五、具有標準草案中的所有技術指標驗證能力。
申報單位需推薦1名技術專家參與醫療器械標準項目(詳見附件1)起草和組織本單位分配承擔驗證試驗工作。
滿足上述條件的申報單位,需填報起草單位和起草人登記表(附件2和附件3),由申報單位蓋章後寄送秘書處,同時將蓋章後掃描PDF和Word電子文件發送至秘書處郵箱。
截止日期:2022年3月31日。
附件:
廣東省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檢驗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