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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齊配強法治副校長!廣東印發實施意見

時間 : 2023-08-18 10:35:20 來源 : 廣東省教育廳

相關文件:配齊配強法治副校長!廣東六部門聯合印發實施意見(圖解)


  近日,省教育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聯合印發《關於貫徹落實〈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優化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將法治副校長隊伍打造成為推動學校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支撐,打造成為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重要力量,打造成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有力支持學校工作、履行法定職責的重要品牌。

  《意見》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定期摸查本地中小學法治副校長需求情況,聯合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部門製定法治副校長聘任計劃,建立法治副校長動態補充調整機製,優先為偏遠地區、農村學校和城市薄弱學校配備法治副校長,在中小學法治副校長全覆蓋基礎上,配優配強法治副校長。學校應當與法治副校長的派出機關協商開展法治副校長工作評價,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門每年度製作本地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管理與履職報告。

  省教育廳會同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建立廣東省中小學法治副校長工作聯席會議,部署製定學校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的宏觀政策,統籌指導各地開展學校法治副校長工作,推動建立廣東省中小學法治副校長聘任管理平台、全省法治副校長信息數據庫。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指導本係統各級單位推薦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熱心教育事業、符合有關規定的人員擔任法治副校長,並做好履職保障和表彰獎勵,確保派出的法治副校長有必要的工作時間和履職條件。各地中小學也要為法治副校長履職提供必要的便利,建立有效的溝通聯絡機製和日常工作協調機製,讓法治副校長充分、及時、有效地參與到學校各項法治事務中,根據教職工、學生及學生家長的法律服務需求,與法治副校長共同製定年度授課計劃,確保課程科學、連貫、有針對性和實效性,並為有需要的法治副校長提供相應的授課技能技巧等內容指導。

  為更充分法治副校長發揮作用,《意見》明確省教育廳定期舉辦法治副校長省級示範培訓,同時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派出機關聯合開展多形式培訓,確保每位法治副校長接受不少於8學時的崗前培訓。

  為推動各地更高質量開展工作,法治廣東建設考評和省對市縣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工作中都已納入法治副校長聘任與管理有關指標。省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也將不定期對各地市推動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各地級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門也要會同有關單位每年對學校法治副校長的工作情況進行抽查。

  中小學法治副校長工作不僅關係到學校安全,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更是家校社共同推進青少年法治實踐教育的有益實踐。2015年,省教育廳與省司法廳、省普法辦等有關單位聯合印發了《廣東省中小學校法治副校長工作規範》,指導各地規範開展工作。2022年,廣東省中小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專門學校)均配備了法治副校長(有些地區是1人兼任2所以上學校的法治副校長),共13635名,覆蓋率達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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