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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監獄管理局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公告

時間 : 2021-04-06 17:50:25 來源 : 廣東省監獄管理局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精神,我局將於4月12日開始組織開展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工作,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象 

  資格審核對象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所報職位招錄人數4倍比例從筆試合格考生中確定(具體入圍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通過資格審核的,當場進行體能測評。

  麵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所報職位招錄人數3倍比例從體能測評合格考生中確定。

  二、資格審核

  本次資格審核采取現場資格審核的方式進行,考生在參加資格審核前須在報名係統上傳本人居民身份證正麵照片(其他資料不用上傳)。

  (一)時間

  4月12日至13日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各職位具體審核時間安排詳見附件2)。考生應按審核時間安排,在報到時間內,憑本人筆試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到達資格審核入口處報到,不按時報到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二)地點

  廣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龍洞校區)新教學樓,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龍騰路245號(公交線路圖詳見附件3)。

  (三)資格審核應備材料

  現場資格審核時,考生應帶齊審核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二份),按照規定的順序整理成冊(具體審核材料詳見附件4)。 

  三、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具體標準詳見附件5)。

  四、防疫要求

  (一)所有考生須注冊“粵康碼”信息,持“健康碼”和“行程軌跡”,經體溫檢測正常後參加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粵康碼”為紅碼、黃碼的須提供72小時之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體溫≥37.3℃的考生須立即到醫院進行診斷,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後,持醫院證明返回考場參加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須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考生赴考途中要做好自我防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過程中全程佩戴口罩,不接觸無關物品,盡量避免脫口罩,以確保身體健康。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期間,考生須與他人保持距離,除考生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現場,送考人員送到即走,不得在考場門口聚集。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期間考生一旦出現發熱、幹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瀉等症狀,應立即向工作人員報告,並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

  (三)考生應遵從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現場防疫防控工作安排,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核驗身份信息等除外)。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工作時間調整的,我局將及時在門戶網站發布公告。

  五、有關說明

  (一)考生應按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未按規定時間入場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資格。

  (二)提供的資格審核證明材料必須真實、齊全。證明材料不齊全或與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不相符的,作不合格處理;嚴禁弄虛作假、冒名頂替,一經發現將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並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有關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現場實行全封閉管理,考生不得穿有特殊標誌的服裝,不得攜帶通訊工具,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考場。

  (四)體能測評候考時間可能較長,請自備運動服、運動鞋、飲用水和必要的食物。

  (五)測評期間,考場所在地周邊路段有交通擁堵的可能,請考生及時掌握交通狀況並提前出行,確保按時到場,並注意人身和財物安全。

附件1:廣東省監獄管理局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審核人員名單.pdf

附件2: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時間安排.pdf

附件3:廣東司法警官學院路線圖.pdf

附件4:資格審核應備材料.pdf

附件5:體能測評項目、標準和實施規則_.pdf


 

  廣東省監獄管理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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