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金交原判法院或服刑地中級人民法院。罪犯親友願意代交的,可代為繳納。罪犯也可用服刑期間的勞動報酬或個人零花錢來繳納。罪犯自願從個人零花錢中提取繳交的,在個人零花錢按相關規定可支出的情況下,可向監獄提出書麵申請,監獄按規定時間統一代辦,將罰金轉入法院提供的賬戶,法院將統一出具罰金收據交監獄,監獄複印收據後將原件返還給罪犯。
主辦:廣東省監獄管理局 承辦:廣東省監獄管理局辦公室
地址:廣州市白雲區廣園中路298號
備案號:粵ICP備19160819號-1 網站標識碼:4400000089 粵公網安備 4401110200160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