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紮實開展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2024年“誰執法誰普法”活動,同時結合廣東省“服務實體經濟 律企攜手同行”專項行動工作,進一步做好《廣東省促進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年度重點普法活動,特向社會公開遴選1家第三方機構承擔此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

  2024年“誰執法誰普法”評議活動暨普法宣傳工作服務項目

  二、項目服務內容

  (一)為“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呈現優秀普法工作內容。根據2024年“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活動相關要求,為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的普法工作策劃、跟拍活動、宣傳視頻製作以及物料設計等。聚焦製造業當家,記錄實施五大提升行動,重點記錄工作亮點、工作成效等,積累優秀素材。

  (二)提供多樣化、全方位的新媒體產品服務。搭建網上宣傳平台,將我廳發布的政策解讀稿製作成圖表圖解、音視頻、動圖或動漫等通俗易懂、易於傳播的解讀產品,為重大活動製作宣傳海報等,全年製作不少於20個相關產品,並在我廳公眾網、微信公眾號及其他宣傳平台上發布,進一步提升宣傳效果。圍繞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的普法工作內容策劃展現閃光點及成果,突出普法活動開展的情況。

  (三)製作節目或短視頻,講好廣東製造故事。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的工作內容,專題采訪相關領導及企業代表,聚焦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同時傳播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普法工作中的優秀案例,將廣東製造以更通俗易懂的方式呈現給社會大眾,進一步增強社會積極影響等。

  (四)引流服務,加強工作宣傳報道。圍繞我廳重要政策的發布、重大活動的舉辦、重點項目開工建設和廣東本土優質企業展開係列宣傳。同時,利用其全媒體平台優勢,同步在其他新媒體平台上宣傳我廳相關政策,擴大信息受眾範圍。

  三、項目服務期限

  合同簽訂後一年。

  四、遴選方式

  符合報名條件的機構自願報名,並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由我廳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專家評審,擇優確定。

  五、報名條件

  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所規定的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單位;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製度,項目服務團隊具有質量管理體係認證證書、企業信用登記證書。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六、申報材料

  (一)機構概況。包括但不限於機構設置情況、團隊人員基本情況、相關工作業績等。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複印件。

  (三)服務工作方案。服務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於項目方案的理解、項目目標、項目服務方法措施等。

  (四)服務費用報價。服務費用報價最高不超過63萬元,服務費用按固定總價方式報價,固定總價包括但不限於:勞務費、差旅費、印刷費等完成相應服務所需全部費用。報名機構須提供費用報價明細表並作詳細測算說明。

  (五)其他可以佐證團隊資質、專業能力、業績等情況的相關材料。

  七、其他事項

  (一)申報機構對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其資格。

  (二)申報材料須加蓋申報機構公章,一式五份(一正本四副本),並提交word版電子檔,用光盤刻存1份。按照有關招投標文件格式要求裝訂密封並在外包裝上注明申報機構名稱、聯係人及聯係方式。

  (三)我廳在報名截止後,將視實際情況組織進行專家評審。

  八、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3月21日17:30。

  申報機構請於報名截止時間前將申報材料送達我廳(廣州市越秀區吉祥路100號辦公室,聯係電話:020-83133279),逾期不予受理。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