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廣東省民營經濟立法工作,我廳向社會公開遴選立法工作支撐服務機構。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

  廣東省民營經濟發展促進條例草案製定工作支撐服務

  二、項目服務內容

  (一)調研服務。通過查詢文獻、省內外實地調研等方式,支撐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領域立法調研工作,調研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國家和兄弟省市有關民營經濟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和民營經濟立法情況,協助梳理廣東民營經濟發展難點、痛點、堵點問題以及立法需求。根據立法工作流程和要求製定調研方案,省內需開展不少於6個地市的實地調研,省外需開展不少於3個省(市)的實地調研,並結合省內外調研情況完成調研報告。

  (二)文字服務。在條例起草過程中提供必要的文字支撐服務,為工作文件中的法律言語提供審核把關服務。按計劃完成條例草案的征求意見稿和送審稿,並完成對應的起草說明、注釋稿等文件。

  (三)谘詢和論證服務。為立法工作提供專業的谘詢服務,參與並協助組織立法必要的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工作,形成論證報告和聽證報告。

  三、服務期限

  自項目合同簽訂之日起18個月。

  四、遴選方式

  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自願報名,並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由我廳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專家評審,擇優確定。

  五、報名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申報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社團組織、科研機構、高等院校或企(事)業單位,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製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團隊負責人及主要成員在民營經濟等領域具有立法研究和基礎積累。

  (四)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記錄名單之一:①記錄失信被執行人;②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③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同時,不處於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如不符合的,不應參與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否則在查核後將被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六、申報文件

  (一)機構概況。包括但不限於機構設置情況、團隊人員基本情況、社保繳納證明、相關工作業績等。

  (二)服務工作方案。服務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於項目方案的理解、項目目標、調研方案、工作進度安排,以及條例草案基本思路框架等。

  (三)服務費用報價。服務費用報價最高不超過50萬元,服務費用按固定總價方式報價,固定總價包括但不限於:勞務費、差旅費、專家費、印刷費等完成相應服務所需全部費用。報名單位須提供費用報價明細表並作詳細測算說明。

  (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書複印件。

  (五)其他可以佐證機構的資質、專業能力、業績等情況的相關材料。

  (六)申報單位征信證明。

  報名材料須加蓋報名單位公章,加蓋騎縫章,一式五份(一正本四副本),按照有關招投標文件格式要求裝訂並密封,並提交word版電子檔(刻錄光碟或U盤)。

  七、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3月9日17:00。

  報名單位請於截止時間前將申報文件送我廳(民營經濟處),逾期不予受理。報名單位對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取消其報名資格。

  八、聯係方式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劉先生,電話:020-83135950,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吉祥路100號605室。

  九、如對以上相關內容有意見或建議,請及時反饋。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