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部署,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廣東省機構編製委員會關於印發〈廣東省黨政部門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通知》的有關要求,現將我廳安全生產權力和責任清單予以公開。

  (一)指導工業、軟件和信息化服務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在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法規、標準規範、產業結構升級和布局調整等方麵統籌考慮安全生產,嚴格行業規範和準入管理;依職責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

  (二)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含生產銷售過程中的儲存)環節安全的監督管理,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含儲存)民用爆炸物品的行為;參與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環節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民爆行業安全生產統計分析。

  (三)按照職責分工,依法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行業規劃和布局。

  (四)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通信的無線電頻率協調保障。

  (五)重點行業領域職責:指導監督民用飛機、民用船舶製造業企業加強安全管理、履行安全生產法定義務、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在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標準規範、技術改造等方麵加強民用飛機、民用船舶製造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我廳將嚴格按照權責清單履職盡責,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監督。

  聯係電話:020-83135850、020-83133478(傳真);

  電子郵箱:mbc@gd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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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