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財政廳,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根據《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粵府〔2018〕120號)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經管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粵財工〔2019〕115號)有關規定,經各地市按程序組織項目申報、評審、公示和審批,現將2023年省級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綠色循環發展)項目計劃(第一批)下達給你們。

  請各地市嚴格落實相關文件規定要求,加強資金項目事後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對所選項目和資金安排計劃負責,及時將分配計劃報我廳備案,同時對項目和資金的後續跟蹤、監督、管理、績效評價和政府審計等負責。要跟蹤掌握資金使用進度,認真對照資金績效目標表和區域任務清單,加強績效目標及運行管理,按時間要求將財政資金按規定撥付至企業,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附件:

  1.  2023年省級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綠色循環發展)各市使用安排額度表(第一批)

  2.  2023年省級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綠色循環發展)各市績效目標表(第一批)

  3.  2023年省級深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綠色循環發展)各市任務清單(第一批)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2年12月29日  


  (聯係人:陳仨珂,電話:020-83135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