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現將《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公布2021年度綠色製造名單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22〕7號)轉發你們,並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請一並執行。

  一、請通知本市所有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綠色製造名單的單位,於每年4月底前通過公開渠道展示綠色製造先進技術和典型做法,鼓勵企業按年度發布綠色低碳發展報告。

  二、請通知本市所有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綠色工廠名單的企業,於2022年3月15日前在“綠色製造公共服務平台”(http://www.gmpsp.org.cn)上對綠色製造水平指標進行自我聲明,並於今後每年1月15日前對上一年度、7月15日前對半年度綠色製造水平指標進行自我聲明(更新),展示綠色製造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

  三、各市應積極開展綠色製造示範宣傳推廣工作,加強綠色製造名單與本市相關產業政策的銜接,充分發揮以點帶麵的示範作用,推動地區製造業綠色轉型發展。

  四、請對本市列入綠色製造名單的單位持續進行跟蹤管理,確保其保持綠色製造水平的先進性,如發現不再符合綠色製造評價要求的情況,應及時反饋我廳。

  五、各市應抓緊部署開展2022年度綠色製造名單培育創建工作,按照《廣東省綠色製造體係建設實施方案 》有關要求,提早摸排本市具備創建條件的企業、園區,建立年度綠色製造名單培育庫,指導企業、園區對標相關綠色製造評價標準,加強綠色製造能力建設。

  六、請共同加強對各綠色製造第三方評價機構的監督,確保其客觀、公正、規範地開展綠色製造評價和服務工作,如在工作中發現存在不良行為的評價機構,請及時將有關情況反饋我廳。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2年2月25日    

  (聯係人及電話:張誠,020—83133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