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糧食局、財政局,深圳市經貿信息委、財政委,省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各有關企業:
根據《廣東省省級儲備糧管理辦法》(粵府令第86號)、《廣東省省級儲備糧代儲條件確認工作規範》(粵發改糧調〔2006〕299號文印發)和《廣東省省級儲備糧代儲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粵糧調〔2011〕33號文印發)規定,經審核,確認廣州惠安倉儲裝卸有限公司等14家企業相關庫點通過2018年上半年廣 東省省級儲備糧代儲資格認定(詳見附件1)。此外,樂昌市糧食購銷有限公司、高州市糧食收儲公司原取得省級儲備糧代儲資格的相關倉房發生了變化(詳見附件2),現一並予以公布。
附件:1.2018年上半年取得省級儲備糧代儲資格企業名單
2.省級儲備糧代儲資格倉房變化情況表
廣東省糧食局 廣東省財政廳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