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轉發國家糧食和
物資儲備局辦公室關於認真落實《糧食
流通管理條例》取消糧食收購
資格許可有關事項的通知
來源:本單位
時間:2021-04-27

各地級以上市糧食和儲備局,深圳、河源、陽江、茂名市發展改革委(局):

  現將《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辦公室關於認真落實〈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取消糧食收購資格許可有關事項的通知》(國糧辦糧〔2021〕100號)轉發給你們,並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並貫徹執行。

  一、明確糧食收購備案的有關要求。2021年4月15日後,企業在廣東省內從事糧食收購業務或備案內容發生變化的,隻需向收購地縣級糧食和儲備部門提交《廣東省企業糧食收購備案表》(附件2);注銷備案的,隻需提交《廣東省企業糧食收購注銷備案表》(附件3)。縣級糧食和儲備部門應結合實際采取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網上提報等多種方式,做好備案相關工作,並盡早實現網上備案。要充分利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信用中國、電子證照等方式查驗企業備案信息的準確性,在收到備案表後5個工作日內辦結備案申請,並結合實際情況進一步壓減辦理時限。

  二、做好備案事項實施清單編製工作。根據有關規定,我局已申請在省級yabo2018柏林赫塔 事項通用目錄中撤銷“糧食收購資格認定”事項,同時新增“糧食收購備案”事項並編製對應省級統籌清單。請市級糧食和儲備部門督促指導縣級糧食和儲備部門在省級統籌清單發布後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yabo2018柏林赫塔 事項管理係統”中認領“糧食收購備案”事項,並做好實施清單編製及公開工作。

  三、切實加強宣傳引導。重點做好對已取得《糧食收購許可證》的企業宣傳引導工作,幫助其盡快了解政策變化,指導其按規定向收購地的縣級糧食和儲備部門備案有關信息。

 

 附件:1.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辦公室關於認真落實

     《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取消糧食收購資格許

     可有關事項的通知

    2.廣東省企業糧食收購備案表

    3.廣東省企業糧食收購注銷備案表

     

 

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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