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取消省級儲備糧代儲資格認定的通知
來源:本單位
時間:2018-08-03

各地級以上市糧食局、深圳市經貿信息委,省儲備糧管理總公司: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經省政府同意,取消省級儲備糧代儲資格認定。該行政許可事項取消後,相關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規範省級儲備糧代儲管理,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確保儲備糧安全。

廣東省糧食局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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