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糧食局轉發國家糧食局關於 印發《國家糧食流通統計製度》及其實施細則的通知
來源:
時間:2016-11-28

粵糧調〔2016199


各地級以上市糧食局、深圳市經貿信息委,順德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省儲備糧管理總公司:

現將《國家糧食局關於印發〈國家糧食流通統計製度〉及其實施細則的通知》(國糧調〔2016225號)轉發給你們,並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並貫徹執行。

一、高度重視糧食流通統計工作

糧食流通統計是糧食部門的重要職能和基礎性工作,保障糧食安全需要統計工作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國家對糧食流通統計工作十分重視,將落實糧食流通統計製度列入糧食安全省長責任考核指標。全省各級糧食部門要把糧食流通統計工作提上重要的議事日程,一以貫之地抓好抓實,毫不鬆懈。要切實加強領導,一把手要過問統計工作,分管領導要帶頭學習統計製度,研究完善相關規章製度,落實糧食流通統計工作所需人、財、物,保證工作順利開展。

二、切實落實國家糧食流通統計製度

通過本次修訂,國家糧食流通統計製度新增了地方政策性糧油收支平衡月報表(GL 07表),強化了糧食產業經濟統計(GL 02表),在實施細則中進一步細化了各級糧食部門在數據審核、人員培訓、經費保障、信息發布、監督檢查等方麵的職責。對此,各地要認真學習領會,層層分解落實責任,確保新修訂的糧食流通統計製度落到實處。

根據省糧食局各處室職能分工,調控財會處為糧食統計業務牽頭處室,負責糧食購銷存流通統計、社會糧油供需平衡調查、糧食市場監測預警、糧食產業經濟統計等工作;科技儲運處負責糧油倉儲設施和基礎建設投資、糧食科技統計等工作;人事處負責糧食行業機構與從業人員統計工作;監督檢查處負責會同有關處室開展糧食流通統計製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各類統計月報請各地於當月結束後5日內通過國家糧油統計信息係統彙總上報,其他報表的上報時間以省糧食局印發通知為準。各地在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製度時遇到的問題,請與省糧食局相關業務處聯係。

三、強化糧食流通統計工作保障措施

為適應國家深化糧食流通統計製度改革要求,各地要強化工作保障措施,進一步夯實統計工作基礎;指定統計負責人,安排專職統計人員,配備必要的計算機設備等;多措並舉組織宣教培訓,有針對性開展業務培訓,不斷提高統計人員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按照事權與財政支出責任相適應原則,積極與同級財政部門協調溝通,爭取將統計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省糧食局        

                           20161128日  

    (聯係人:調控財會處朱健,02083567710;監督檢查處劉愛誌,02083517310;科技儲運處白潔,02083567009;人事處蔡玉冬,02083604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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