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國家糧食局關於認真做好2017年糧食收購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
來源:
時間:2017-06-26

粵糧監〔2017124

各地級以上市糧食局、深圳市經貿信息委,順德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

  現將《國家糧食局關於認真做好2017年糧食收購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國糧檢〔2017112號)轉發給你們,並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請一並貫徹執行。

一、加強領導,進一步強化部門協作

  各地要高度重視,認真落實糧食安全政府責任製,進一步加強對糧食收購和監督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特別是韶關、江門、湛江、肇慶等稻產區和收購大市,要通過多種方式宣傳國家和地方糧食收購政策,積極指導糧食收購者科學研判市場形勢,采取措施鼓勵和引導多元市場主體入市收購。指導糧食企業多渠道籌集糧食收購資金,確保收購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同時,加強監督檢查工作力度,充分發揮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部門協作機製作用,積極開展部門聯動和區域協調監管,始終保持對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確保轄區內不出現“賣糧難”和“打白條”現象。

二、認真落實國家要求,嚴格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要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66號頒布,20162月修訂)和《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管理辦法》(國糧政〔2016207號)的新規定、新要求,以及“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要求,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規範行政執法行為,依法維護糧食收購市場秩序。

三、加強政務公開,認真做好“雙公示”工作

  要按照國家和省關於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雙公示”要求,認真做好糧食收購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公示工作。在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通過本單位門戶網站予以公示,並將公示內容同步發送至本級政府門戶網站和信用網站集中公示。

四、加大隱患排查力度,確保儲糧安全和生產安全

  要切實做好“兩個安全”宣傳貫徹工作,進一步鞏固安全儲糧、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成果,督促糧食收購經營者加大安全隱患排查力度。特別是對糧食庫存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督查,指導企業做好整改,紮實推進安全儲糧和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嚴防糧食收購過程中發生糧油儲存或生產安全事故。

  轄區有糧食收購行為的地級以上市糧食部門,請分別從7月21日、11月6日起,按照《國家糧食流通統計製度(2017—2018年度)》要求,將糧食收購進度以五日報形式報送我局(調控財會處);分別於9月30日、12月10日前,將轄區夏糧、秋糧收購監督檢查工作總結以及《2017年夏(秋)糧收購監督檢查情況彙總表》(見附件)報我局(監督檢查處)。

附件:2017年夏(秋)糧收購監督檢查情況彙總表

(聯係人及聯係方式:調控財會處朱健,020—83567710;監督檢查處徐菱,020—83562905)

                         廣東省糧食局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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