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農產品初加工設施補助資金增加20%
來源:華南糧網
時間:2014-04-30

  近些年,我國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迅速,但由於產地初加工領域設施簡陋、工藝落後等,導致我國農產品的產後損失率較高,經濟損失也較為嚴重。為加快解決我國農產品產後損失嚴重問題,全麵落實好國家農產品初加工設施補助政策,近日,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做好2014年農產品產地初加工實施工作的通知》,加大農產品初加工設施補助力度,資金規模從5億元增加到6億元,增幅20%。與此同時,今年扶持政策重點向現代農業示範區傾斜,向農民專業合作社傾斜。
  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近日聯合印發的《關於做好2014年農產品產地初加工實施工作的通知》明確,今年農產品初加工設施補助範圍為2014年新建的馬鈴薯貯藏窖、果蔬保鮮庫和烘幹設施;補助對象為承擔項目實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戶;每個專業合作社補助數量不超過5座,每個農戶補助數量不超過2座;中央財政資金對納入目錄的各類設施實行全國統一定額補助;采取“先建後補”的補助方式,按照規定程序申報並獲得批準建設完成的初加工設施,經縣級農業、財政等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後,由縣級財政部門向實施對象兌現補助資金。
為確保補助政策高效、規範、廉潔實施,農業部、財政部強調要一手抓實施,一手抓監管,對2014年補助政策實施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
  一是堅持農民自主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政府部門主要是通過資金補助、技術指導和培訓服務等措施,鼓勵、引導農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出資出勞,自主建設初加工設施,不搞包辦代替。嚴禁各地采取包辦代替方式為合作社和農戶采購相關設備、代建相關設施。
  二是堅持先審批後建設程序。縣級農業、財政部門采取公開、公平、公正方式確定當年享受補助政策的專業合作社或農戶後,在申請表上填寫同意農民建什麼設施、什麼型號、國家補多少錢,省裏補多少錢等內容。農民以批準後的申請表為憑證,開始施工建設。嚴禁口頭同意農戶和合作社建設補助設施,設施通過驗收後,再補填審批信息和驗收信息等違規做法,避免出現尋租行為。
  三是堅持兩次公示製度。補助對象初步確定後,要在項目所在村公示;補助設施通過驗收後,要在項目所在村公示。通過兩次公示的方式接受群眾監督,把好事辦好。
  四是堅持兩次信息錄入製度。審核同意農民建什麼設施、補多少錢後,在10個工作日內把審核信息錄入管理信息係統;補助設施驗收合格後,在10個工作日內把驗收信息錄入係統。通過該係統,部、省兩級管理部門可以及時了解各縣項目進展情況,掌握審核程序的規範程度。
  據了解,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設施補助政策從2012年啟動實施,2012-2013年,中央財政共安排10億元資金,補助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戶建設5萬座初加工設施,新增馬鈴薯貯藏能力100萬噸、果蔬貯藏能力60萬噸、果蔬烘幹能力60萬噸。農民建設貯藏、烘幹設施後,馬鈴薯、水果、蔬菜產後損失率分別從15%~20%、15%~20%、20%~25%降低到6%、4%和6%以下,相當於每年多增加27.5萬噸產量,錯季銷售還提高售價30%~50%,農民由此多增收18億元。項目實施區農民反映,國家支持建了科學實用的初加工設施,農產品幾乎沒有損失了,還提高了品質,加上市場穩、價格好,現在不愁賣了,敢放心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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