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國農產品加工及流通環節政策方向
來源:華南糧網
時間:2014-04-29

  文章摘要:農業部發布《2014年國家深化農村改革、支持糧食生產、促進農民增收政策措施》,編者總結其中農產品產地加工及運輸流通方麵的相關政策如下: 農產品產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5億元轉移支付資金,采取先建後補方式,按照不超過單個設施平均建設造價3..
農業部發布《2014年國家深化農村改革、支持糧食生產、促進農民增收政策措施》,編者總結其中農產品產地加工及運輸流通方麵的相關政策如下:
農產品產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財政安排5億元轉移支付資金,采取“先建後補”方式,按照不超過單個設施平均建設造價30%的標準實行全國統一定額補助,扶持農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馬鈴薯貯藏窖、果蔬貯藏庫和烘幹房等三大類19種規格的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設施。實施區域為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福建、河南、湖南、四川、雲南、陝西、甘肅、寧夏、新疆等13個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197個縣市、區、旗、團場。2014年,將繼續組織實施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項目。
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
  為推進全國鮮活農產品市場供應,降低流通費用,全國所有收費公路含收費的獨立橋梁、隧道全部納入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絡範圍,對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納入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網絡的公路收費站點,要開辟“綠色通道”專用道口,設置“綠色通道”專用標識標誌,引導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優先快速通過。鮮活農產品品種範圍,新鮮蔬菜包括11類66個品種、新鮮水果包括7類42個品種、鮮活水產品包括8個品種、活的畜禽包括3類11個品種、新鮮的肉蛋奶包括7個品種,以及馬鈴薯、甘薯紅薯、白薯、山藥、芋頭、鮮玉米、鮮花生。“整車合法裝載”認定標準,對《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範圍內的不同鮮活農產品混裝的車輛,認定為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對目錄範圍內的鮮活農產品與目錄範圍外的其他農產品混裝,且混裝的其他農產品不超過車輛核定載質量或車廂容積20%的車輛,比照整車裝載鮮活農產品車輛執行,對超限超載幅度不超過5%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比照合法裝載車輛執行。
生鮮農產品流通環節稅費減免政策
  為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切實減輕物流企業稅收負擔,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屬於蔬菜範圍。各種蔬菜罐頭,指蔬菜經處理、裝罐、密封、殺菌或無菌包裝而製成的食品,不屬於所述蔬菜的範圍。2013年1月11日下發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降低流通費用提高流通效率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3]5號要求,繼續對鮮活農產品實施從生產到消費的全環節低稅收政策,將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擴大到部分鮮活肉蛋產品。2014年國家將繼續實行生鮮農產品流通環節稅費減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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