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個重點城市永久基本農田劃定任務下達
來源:中國糧食信息網
時間:2015-04-09

  近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農業部辦公廳聯合下發《關於切實做好106個重點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對106個重點城市周邊未劃為永久基本農田的現有耕地分布、麵積、質量等別等進行分析評估的基礎上,提出並下發了這些重點城市的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初步任務,並細化、明確了推進劃定工作的具體要求。
  《通知》要求,各有關城市要依據此次下達的初步任務,抓緊開展調查摸底、核實舉證,確保城市周邊優質耕地和已建成的高標準農田全部納入永久基本農田劃定任務。核實舉證結果經省級國土資源、農業主管部門審核後,於2015年5月底前報送兩部門,兩部門將論證核定並下達重點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劃定任務。各有關城市要在此基礎上推進永久基本農田“落地塊、明責任、設標誌、建表冊、入圖庫”等工作,確保2015年底前全麵完成。
  《通知》強調,各地要同步開展其他城市(鎮)周邊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省級國土資源和農業主管部門要參照兩部門對106個重點城市的分析評估方法和核實舉證要求,做好其他設區城市的任務下達工作,同時指導督促這些設區城市推動所轄區域城市(鎮)周邊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各省(區、市)要逐級統計彙總本行政區域內初步任務下發、地方核實舉證、任務核定下達等情況,於2015年11月30日前報兩部門。
  《通知》提出,106個重點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完成情況,將納入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檢查考核範圍。兩部門將對各地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適時召開現場交流會,總結推廣地方經驗做法,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各省級國土資源和農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督促指導,及時總結、宣傳、推廣好典型經驗。
此外,《通知》重點強調了永久基本農田劃定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城市開發邊界劃定的關係。
  《通知》要求,永久基本農田劃定要與土地利用規劃調整完善協同推進:在規劃調整完善前,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按照上級核定下達的任務和要求,先行完成城市(鎮)周邊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工作,確保城市周邊、交通沿線優質耕地和已建成高標準農田優先劃定為永久基本農田,未按要求完成的,規劃調整完善成果審批(備案)不予受理。在規劃調整完善後,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按照布局基本穩定、數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的要求,依照空間由近及遠、耕地質量等別和地力等級由高到低的順序,及時劃定城市周邊以外的永久基本農田,確保調整完善後規劃確定的市(縣)域基本農田保護目標任務全部上圖入庫、落地到戶。
  與此同時,永久基本農田劃定要與城市開發邊界劃定工作同步推進,要進一步強化永久基本農田對城市(鎮)用地空間的剛性約束,發揮其對城市空間形態的促進作用,更好地引導城市串聯式、組團式、衛星城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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