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糧食局關於進一步提高糧食統計基礎數據質量有關問題的通知
來源:南方小麥網
時間:2016-07-15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糧食局,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
  糧食企業是從事糧食購銷、儲存、加工或轉化等經營活動的市場主體,也是糧食流通統計報表的基礎報賬單位。企業報送統計數據質量直接關係到全國彙總數據質量,進而影響國家糧食宏觀調控決策的科學性和有效性。為進一步提高糧食企業統計基礎數據質量,切實做到“清在原始、準在基層”,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指導糧食企業建立糧食經營台賬
  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的規定,糧食企業要建立糧食經營台賬,及時如實記載糧食收購、銷售、儲存、加工、轉化等情況,這是保障統計基礎數據真實性和準確性的前提。省級糧食部門要抓緊研究製定糧食經營台賬格式,有條件的省份可統一印製糧食經營台賬,免費發放給糧食企業使用。已經製定糧食經營台賬格式的省份,要進一步聽取市、縣級糧食部門和糧食企業意見建議,適時完善糧食經營台賬格式。2016年7月1日前,各地要在全省範圍內統一糧食經營台賬格式,並指導糧食企業正確填寫。中央儲備糧等中央事權糧食經營台賬由中儲糧總公司負責製定。
二、擴大糧食企業統計報表網絡直報覆蓋麵
  2016年1月,“國家糧油統計信息係統”正式啟用,各地糧食部門在指導和督促糧食企業通過該係統直接認真填報統計數據的基礎上,要加強對企業上報數據的在線審核。糧食企業通過互聯網直報統計報表,是糧食統計管理模式和報表報送方式的重大轉變和製度創新,也是統計信息化的必然要求和發展趨勢,不僅為糧食企業報送統計數據提供了便利條件,提高了報送統計數據的時效性,而且大大減輕了基層糧食統計人員的負擔,將工作重心轉移到統計數據審核和統計分析上來。下一步,我們將在“國家糧油統計信息係統”建立“統計論壇”,向糧食企業就糧食流通有關情況和問題開展問卷調查,及時發布糧油統計有關信息。各地糧食部門特別是縣級糧食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涉糧企業的調查摸底,指導和督促涉糧企業做好統計數據直報工作,2016年7月1日前,要將具備直報條件的糧食企業全部納入網絡直報體係。新成立的糧食企業,需向所在地糧食部門提交基礎信息,由省級糧食部門以書麵形式報國家糧食局,企業所在地糧食部門要及時指導企業完善基礎信息並報送統計報表。
三、加強對糧食企業負責人和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
  糧食企業負責人的統計法治意識和企業統計人員的業務素質是保證糧食企業統計基礎數據質量的關鍵。各地糧食部門要把業務培訓作為統計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有針對性地開展麵向糧食企業的統計培訓,增強糧食企業負責人的統計法治觀念,提升統計人員的業務水平。縣級糧食部門要對糧食企業負責人和企業統計人員每年開展不少於2次統計集中培訓。地方糧食部門召開有關業務工作會議,可邀請糧食企業負責人和統計人員參加。國家糧食局將結合統計工作需要,每年分期分批對地方糧食部門統計人員開展業務培訓,為地方培訓糧食流通統計師資。
四、規範糧食企業統計數據報送工作
  各地糧食部門要積極督促糧食企業按時、如實報送有關統計數據,並嚴格審核,糧食企業對上報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對未按要求報送統計數據的糧食企業,糧食部門統計人員和統計負責人應及時了解情況,查明原因,並責令其限期糾正;對拒不整改的,要及時通報本部門執法機構,依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等規定進行嚴肅處理,並記入企業誠信管理檔案,行政處罰結果通過政府網站公布。
  國家糧食局將通過“國家糧油統計信息係統”實時監控糧食企業報送統計數據情況,今後在實施國家政策性糧食收儲、競價銷售、定向銷售,以及糧食應急加工和供應等活動中,將把糧食企業統計報表報送情況作為重要參考依據。自2016年7月1日起,參與國家政策性糧油競價交易的企業,必須滿足已連續3個月向當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了糧油統計月報的基本條件,否則將無法進入“全國糧食統一競價交易平台”參與競買。企業報送統計數據不真實或不完整的,一經核實,視同未報送統計報表。
五、做好對糧食企業的統計谘詢和信息服務
  各地糧食部門在為糧食調控工作提供統計信息的同時,要積極服務糧食企業,為企業經營提供政策谘詢和統計信息谘詢服務,充分發揮統計信息的引導作用。在保守國家秘密的前提下,通過政府網站、企業微信群、QQ群或公眾平台等主動發布本地區糧食收購、銷售、市場價格等信息,滿足糧食企業對糧食統計信息的不同需求。縣級糧食部門要在網站公布糧食統計人員姓名和聯係方式,接受糧食企業的統計谘詢,及時解答企業在統計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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