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糧食局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
來源:
時間:2012-03-15

  2012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導思想是: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國家和省關於依法行政的要求,按照國務院《全麵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 《國家糧食局關於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深入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 《法治廣東建設五年規劃(2011-2015年)》以及《推進全省糧食依法行政工作“十二五”規劃》的有關要求,推進完善依法行政製度,不斷增強糧食部門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進一步規範糧食流通執法,繼續做好糧食法製宣傳工作,進一步營造糧食行業遵紀守法的良好氛圍,依法確保全國最大糧食主銷區的糧食安全。
一、推進實施糧食依法行政工作規劃
  全麵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於依法行政工作的總體要求,根據《推進全省糧食依法行政工作“十二五”規劃》,緊密聯係全省糧食安全保障實際,製定落實措施,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指導各地糧食部門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領導機構,明確相關人員和職責,落實工作任務。部署各地糧食部門及時總結糧食依法行政工作情況,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科學謀劃依法行政工作重點,不斷提高依法管糧能力。(牽頭處室:政策法規處)
二、健全和落實依法行政工作規則
  (一)根據國家和省的 要求,健全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製度、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後評估製度,推進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指導各地健全依法科學民主決策製度。(牽頭處室:辦公室)
  (二) 推進做好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具體公開有關政務信息。按照相關要求,做好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考核以及社會評議工作。加強電子政務建設,完善局公眾網頁,進一步促進信息交流。(牽頭處室:辦公室)
  (三) 加強對規範性文件的管理。落實規範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發布製度。健全規範性文件定期清理製度,對不符合糧食安全保障形勢發展要求、或者與上位法相抵觸、或者相互之間不協調的規範性文件,及時按程序修改或者廢止。繼續按規定做好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以及備案工作。(牽頭處室:政策法規處)
  (四)製定我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則。 根據《廣東省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64號),製定我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 科學合理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完善適用規則,嚴格規範裁量權行使,避免執法隨意性。 (牽頭處室:政策法規處)
  (五)落實依法行政工作定期報告製度。按照省法製辦要求,報送我局年中和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況。按照國家糧食局要求,報送依法行政工作有關情況。部署各地於每年1季度向我局報送上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及當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指導各地健全行政複議機構和規則,提高行政複議能力。(牽頭處室:政策法規處)
三、提高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水平
  完善領導幹部學法用法製度,健全法律知識學習培訓長效機製。根據國家糧食局要求,年內舉辦2期領導幹部依法行政專題研討,組織1期機關工作人員法律知識培訓,並把培訓情況作為考核內容和任職晉升依據之一。通過配發書籍、安排自學等多種形式,促進局機關工作人員進一步增強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指導各地開展糧食依法行政知識學習和培訓。 (牽頭處室:人事處)
四、進一步規範糧食流通管理
  (一) 推進完善儲備糧油管理製度。(牽頭處室:調控財會處)
  (二) 依法依規做好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戶科學儲糧專項建設工作。(牽頭處室:科技儲運處)
  (三) 開展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 繼續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建設。完善群眾舉報和投訴製度,重視輿論監督。(牽頭處室:監察室)
  (四) 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提高糧食行政執法水平。嚴格實施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製度,強化執法紀律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和能力。依法依規做好糧食收購資格審核、儲備糧代儲資格認定工作。 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合執法,嚴肅查處涉糧違法違規案件。指導各地積極創建“全國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示範單位”。(牽頭處室:監督檢查處)
五、繼續做好糧食法製宣傳工作
  結合《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施行八周年、《廣東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施行三周年、“世界糧食日”及愛糧節糧宣傳等契機,突出主題,科學部署,組織全省糧食係統,通過多種形式廣泛深入開展糧食政策法規宣傳活動,促進全社會提高對糧食安全保障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熟悉和遵守糧食流通管理規章製度,為做好糧食工作爭取更多的社會支持。 (牽頭處室:政策法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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