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文件,同意調整完善廣東省糧食安全保障工作部門間聯席會議製度和成員單位,要求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相關工作。
廣東省糧食安全保障工作部門間聯席會議製度於2021年3月經省政府同意建立,由省發展改革委主要負責同誌擔任召集人。今年以來,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糧食安全黨政同責的決策部署,適應糧食安全保障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進一步強化對糧食安全保障工作的統籌協調和各部門分工協作,省發展改革委、糧食和儲備局牽頭會同各相關部門、單位,對廣東省糧食安全保障工作部門間聯席會議製度和成員單位、相關機製進行了調整完善,並報請省政府同意印發實施。
新的聯席會議製度主要從三個方麵進行了調整完善。一是擴充主要職責。按照糧食安全黨政同責有關規定確定的地方黨委、政府保障糧食安全的主要職責,以及省政府專題會議精神,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從原來的8項擴充到13項,從糧食生產、儲備、流通、調控各環節全麵推動工作落實。二是增加成員單位。在原來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等15個成員單位的基礎上,增加省委組織部、農辦,省交通運輸廳,國家統計局廣東調查總隊等4個成員單位。成員單位數量增加至19個。三是優化工作規則。規定“每年至少召開1次全體會議”,並補充經召集人同意可臨時召集部分成員會議,必要時可邀請相關單位、機構列席會議等內容。
調整完善後的聯席會議製度職責更加全麵,成員單位覆蓋更廣,機製更加健全,將為我省全麵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發揮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