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糧監〔2019〕48號
各地級以上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中儲糧廣州分公司,省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廣東省糧食科學研究所,廣州市穗糧糧油產品質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糧質量檢測有限公司、佛山市禪城區糧油檢測中心、廣東湛江國家糧食質量監測站:
根據《yabo 11选5 關於開展全省政策性糧食庫存數量和質量大清查的通知》(粵府辦〔2018〕41號)、《關於印發全國政策性糧食庫存數量和質量大清查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改糧食〔2019〕247號)規定,我局研究製定了《廣東省政策性糧食大清查質量檢查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為保障質量大清查有關工作順利開展,請各地級以上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陽江市發展和改革局,省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和中儲糧廣州分公司分別報送1名質量大清查聯係人,負責質量大清查工作任務上傳下達、與有關地市或檢驗機構進行工作聯絡等。請於3月11日前將聯係人(姓名、單位和職務、工作電話、手機號碼、微信號、電子郵箱)信息以電子版形式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郵箱。
省局及各檢驗機構聯係人和聯係方式:
1.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徐菱,020—83562905,13352887876,jw_lsjdjc@gd.gov.cn
2.廣東省糧食科學研究所:鍾國才,020—83642305,13609761688,gdlyzj@126.com
3.廣州市穗糧糧油產品質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蔣一帆,020—36670902,18520363348,139227235@qq.com
4.深圳市深糧質量檢測有限公司:馬海洋,0755—28212999轉659,13530398476,952523714@qq.com
5.佛山市禪城區糧油檢測中心:袁峰,0757—82835170,13715513762,103986292@qq.com
6.廣東湛江國家糧食質量監測站:翟佳麗,0759—3139686,13692465824,331814952@qq.com
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2019年3月5日
2019年廣東省政策性糧食大清查質量檢查實施方案
根據全國政策性糧食庫存數量和質量大清查工作要求,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清查範圍
廣東省範圍儲存的所有政策性糧食(包括中央事權糧食和省市縣三級地方儲備糧,下同),均納入本次質量清查範圍,跨省儲存的地方儲備糧由省清查辦統一委托相關省清查辦組織實施。正在入庫尚未形成固定貨位、或者正在進行熏蒸、氣調作業的,暫不安排扡樣,由地級以上市糧食管理部門在8月底前實施補扡,9月底前將補檢結果按本細則第四條的表式要求統一報送省糧食科學研究所。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可不進行扡樣檢驗。
(一)以成品糧形態儲存的地方儲備糧。
(二)稻穀、小麥、玉米、大豆以外品種的政策性糧食。
(三)2019年1月1日之後新收購或者采購入庫並驗收合格,能夠提供符合本細則第二大點“清查項目”中對應糧食品種的全部常規質量指標和儲存品質指標,並具備法律效力檢驗報告的政策性糧食。提供的檢驗報告不能涵蓋全部指標的,企業應在實際扡樣日期前補充提供。無法補充齊全的,應當進行扡樣檢驗。
(四)已經拍賣銷售尚未出庫的糧食。
(五)汕頭、雲浮市已在2018年大清查試點工作中扡樣檢驗的政策性糧食。
(六)立筒倉、淺圓倉等高大型倉房內難以扡樣部位(原則上稻穀糧倉深度超過15米、其他品種深度超過20米的部位)的政策性糧食。
(七)各級儲備玉米,按照庫存總量的10%扡樣,剩餘90%由承儲企業提供2019年1月1日後出具的具備法律效力的檢驗報告。無法提供檢驗報告的,由承儲企業自行逐貨位扡樣檢驗,企業不具備扡樣檢驗能力的,可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檢驗機構實施扡樣檢驗。符合上述第(三)項的情形可作為儲備玉米的有效檢驗報告。
(八)其他特殊情況不具備扡樣條件,由承儲企業會同市、縣級糧食和儲備部門提出申請,於4月10日前逐級報省清查辦審核批準後可不進行扡樣。
二、清查項目
質量清查項目包括常規質量指標、儲存品質指標和主要食品安全指標。
(一)常規質量指標
對扡取的全部稻穀、小麥、玉米和大豆樣品進行常規質量指標檢驗。具體項目為:
稻穀:出糙率、整精米率、雜質、水分、黃粒米、色澤氣味
小麥:容重、不完善粒(總量)、生黴粒、生芽粒、雜質總量、水分、色澤氣味
玉米:容重、不完善粒總量、生黴粒或黴變粒、水分、雜質、色澤氣味
大豆:完整粒率、損傷粒率、熱損傷粒率、水分、雜質、色澤氣味
(二)儲存品質指標
對扡取的全部稻穀、小麥、玉米和大豆樣品進行儲存品質指標。具體項目為:
稻穀:脂肪酸值、品嚐評分值、色澤氣味
小麥:麵筋吸水量、品嚐評分值、色澤氣味
玉米:脂肪酸值、品嚐評分值、色澤氣味
大豆:粗脂肪酸值、蛋白質溶解比率、色澤氣味
(三)食品安全指標
以中央事權糧食、省級儲備糧、市縣級儲備糧為單位,分別按照稻穀、小麥、大豆樣品總份數的10%進行食品安全指標檢驗。其中,中央事權糧食、省級儲備糧由檢驗機構隨機抽取,市縣級儲備糧由地級以上市清查辦隨機抽取。具體檢驗項目為:
稻穀:鉛、鎘、總汞、無機砷、黃曲黴毒素B1
小麥:嘔吐毒素、玉米赤黴烯酮、鉛、鎘、總汞、總砷
大豆:鉛、鎘
三、組織實施
質量清查工作由省清查辦統一組織,地級以上市清查辦負責扡樣、送樣、轄區內全部政策性糧食貨位質量檢驗情況統計、企業自檢數據審核等,檢驗機構負責樣品接收、樣品檢驗、檢驗結果輸入、檢驗結果彙總等工作。質量清查工作分為扡樣和送樣、樣品檢驗、結果報送、整改落實等四個階段。
(一)扡樣和送樣
地級以上市清查辦統一組織開展轄區內糧食扡樣和送樣工作,製訂工作方案並具體實施。地級以上市清查辦對轄區範圍內扡樣工作的規範性、公平性和樣品的代表性負責。
1.扡樣代表數量。
(1)單個倉房(貨位)存儲糧食數量不足8000噸的,每個倉房(貨位)扡取一個樣品。
(2)單個倉房(貨位)存儲糧食數量超過8000噸的,每個樣品代表數量不超過5000噸,每增加5000噸多扡一個樣品。單個倉房(貨位)扡取多個樣品時,原則上每個樣品的代表數量相同。
(3)多個小型倉房(貨位)存儲糧食符合“五同”(即:同品種、同等級、同批次、同生產年份、同儲存條件)的,應當進行合並扡樣。合並扡樣後,每個樣品代表數量不超過2000噸。
2.扡樣和送樣工作按照屬地原則開展。除中央事權糧食由省糧食科學研究所負責扡樣和檢驗外,地級以上市區域內全部地方儲備糧按照屬地原則開展,均由地級以上市清查辦統一組織扡樣和送樣。全部樣品一式兩份,均送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和留存,被抽檢企業和地方清查辦不再留存樣品。被抽檢企業或地方清查辦自行留存的樣品,其檢驗結果與本次質量大清查無關。
3.實行區域內交叉扡樣。為保證扡樣工作的公平性,地級以上市清查辦要采取統一抽調、混合編組、本地回避的方式安排扡樣,不得出現縣(市、區)內扡樣或2個縣(市、區)互相扡樣的情形。
4.實行樣品統一編碼。要指派專門人員,按照省統一規定的樣品編碼規則,進行全部糧食樣品統一編號,提前分配到各扡樣組。
5.規範扡樣工作。扡樣袋由各地自行準備,要求尺寸不小於33cm×23cm,能夠有效密閉保存樣品。樣品標簽、樣品封條應按省糧食科學研究所統一製作的電子版本自行打印使用。稻穀和大豆樣品的樣品量不少於1Kg,玉米和小麥樣品的樣品量不少於2Kg。扡取的糧食樣品應妥善保管,防止質量異常變化、破損或被調換。
6.規範食品安全指標檢驗樣品選定工作。對抽取的市縣級儲備糧稻穀、小麥、大豆樣品,由地級以上市清查辦隨機選擇10%進行食品安全指標檢驗。選擇食品安全指標檢驗樣品應當兼顧扡樣地區、被扡樣企業、樣品性質、樣品品種等,不得出現食品安全指標檢驗樣品“紮堆”現象。食品安全指標檢驗樣品應當在樣品封條上用紅色筆標注明顯的“食安樣品”字樣。
7.規範送樣工作。原則上由地級以上市清查辦集並樣品後統一送樣,也可按縣(市、區)分批送樣,但不得出現縣(市、區)清查辦運送本轄區內抽取樣品的情形。集並和送樣過程中,要切實考慮樣品存放場所和轉運方式,待檢樣品應當在安全可控和低溫條件下保存,防止質量異常變化、破損或被調換。原則上送樣應派專人專車按時送達指定的檢驗機構並完成交接手續,確有困難的,應由地級以上市清查辦商檢驗機構同意後采取郵寄或快遞方式進行樣品傳遞。檢驗機構負責及時接收地方清查辦送達的糧食樣品,認真清點和登記,嚴格履行交接手續。發現郵寄或快遞方式傳遞樣品出現異常時,要及時通知地級以上市清查辦重新扡樣和送樣。
(二)檢驗
1.檢驗機構。
經綜合評價我省8家國家掛牌檢驗機構的檢驗能力、檢驗水平和現有運作情況,考慮政策性糧食質量檢驗的特殊性,指定廣東國家糧食質量監測中心(即:廣東省糧食科學研究所,以下簡稱“省監測中心”)和廣州、深圳、佛山、湛江等4家國家糧食質量監測站(即:廣州市穗糧糧油產品質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糧質量檢測有限公司、佛山市禪城區糧油檢測中心、廣東湛江國家糧食質量監測站,以下分別簡稱“廣州監測站”“深圳監測站”“佛山監測站”“湛江監測站”)為本次質量大清查檢驗機構,按照省的統一安排分別接收有關地級以上市的質量大清查樣品。
為保障試點期間質量檢驗工作與本次質量清查工作有效銜接,汕頭、雲浮兩市應選擇試點時的檢驗機構或技術支持機構為本次檢驗機構,嚴格按要求對試點期間未扡樣貨位和新增貨位進行扡樣送檢。其它地級以上市清查辦也可在上述4家檢驗機構以外選擇檢驗機構,但選定的檢驗機構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項條件:嚴格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國家和省規定的檢驗任務;按時出具規範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檢驗報告;嚴格按國家要求準確統計樣品信息和填報檢驗結果。另行選擇檢驗機構的,地級以上市清查辦應在3月31日前將選定機構情況報送省清查辦。考慮質量大清查時間要求和檢驗數據彙總要求,不允許縣(市、區)清查辦直接選擇其它檢驗機構。
2.檢驗任務分配。
省清查辦綜合考慮各地級以上市扡樣數量情況和檢驗機構檢驗能力,以地級以上市為單位分配檢驗機構,具體分配安排待扡樣工作開始後另行通知。汕頭、雲浮兩市的地方事權糧食樣品不再納入省統一分配範疇。
3.技術支持機構。
指定省監測中心為本次質量清查工作技術支持機構,負責按照國家的統一要求確定樣品編號方式、集並要求、送樣要求;製作統一的樣品標簽、樣品封條電子版本;對扡樣人員進行培訓和技術指導;對檢驗機構的檢驗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三)結果報送
1.有關承儲企業、扡樣人員、縣(市、區)清查辦、地級以上市清查辦和各檢驗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本細則第四大點“數據填報”要求認真填報相關表格和結果,並做好數據核對工作,確保數據準確、報送及時。數據填報過程中發現問題的,應當及時與有關數據填報單位進行溝通核實,必要時,可直接向省清查辦報告。有關承儲企業、扡樣人員、縣(市、區)清查辦、地級以上市清查辦和各檢驗機構對報送結果的準確性負責。
2.各檢驗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檢驗方法,準確、及時出具檢驗結果。
3.省監測中心負責全省質量大清查結果的初審、彙總、分析和上報工作。省監測中心應當指導各檢驗機構認真按照國家要求填報各項檢驗結果數據,及時進行數據核對、彙總,及時將全省檢驗結果報送省清查辦,並在規定時限內向國家完成數據上報。
(四)整改落實
質量清查工作結束後,省清查辦將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要求,以地級以上市為單位通報各地質量清查工作情況和結果。市、縣清查辦要指導、督查企業查明問題原因,落實整改措施,強化整改問責力度,限期整改到位。
四、數據填報
(一)承儲企業(庫點)應填報自檢數據
儲存糧食符合本細則第一大點“清查範圍”中第(三)項或第(七)項的實際承儲企業(庫點),應當認真填報糧食檢驗結果表和《自檢貨位情況統計表》。填報表格均一式3份,其中1份企業留存備查,1份連同檢驗報告複印件送實際承儲企業(庫點)所在地的縣(市、區)清查辦,1份送地級以上市清查辦。全部表格應同時製作和報送電子版本,電子版本文件應以承儲企業(庫點)規範全稱命名。
1.糧食自檢結果表(附件1—1~附件1—4)。
承儲企業(庫點)應根據留存的具備法律效力的檢驗報告,分別按品種填寫《企業自檢稻穀質量和儲存品質檢驗結果表》(附件1—1)、《企業自檢小麥質量和儲存品質檢驗結果表》(附件1—2)、《企業自檢玉米質量和儲存品質檢驗結果表》(附件1—3)、《企業自檢大豆質量和儲存品質檢驗結果表》(附件1—4)。全部表格由實際承儲企業(庫點)和糧權企業負責人共同簽名,並由實際承儲企業(庫點)蓋章確認。
相關品種的檢驗結果表不允許出現空白單元格,要求承儲企業(庫點)提供的檢驗報告應當涵蓋上述附件中的全部檢驗指標,否則視為無效。檢驗指標不全的,企業可在實際扡樣日期前進行補充扡樣檢驗並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檢驗報告。無法補充齊全的,相應糧食貨位視為非自檢貨位,由扡樣人員進行扡樣檢驗,企業不再填報自檢數據。
2.《自檢貨位情況統計表》(附件1—5)。
承儲企業(庫點)應認真核對上述糧食檢驗結果表,準確統計企業(庫點)自檢貨位情況,填寫《自檢貨位情況統計表》,並由實際承儲企業(庫點)蓋章確認。
(二)扡樣人員應填報數據
扡樣人員應在扡樣過程中認真填寫《質量檢查扡樣登記表》和《貨位扡樣情況統計表》,並與被扡樣企業共同簽署《2019年質量大清查扡樣情況及工作要求知悉書》。全部表格均一式4份,1份企業留存,1份送所在地的縣(市、區)清查辦,1份送地級以上市清查辦,1份隨樣品交樣品承檢機構。《質量檢查扡樣登記表》和《貨位扡樣情況統計表》應同時製作和報送電子版本。
1.《2019年質量大清查扡樣情況及工作要求知悉書》(附件2—1)。
扡樣人員應當嚴格按照國家規範和質量大清查工作要求開展扡樣工作,並與被扡樣企業共同簽署《2019年質量大清查扡樣情況及工作要求知悉書》。《2019年質量大清查扡樣情況及工作要求知悉書》樣式由省清查辦統一製定,其中的“投訴電話”由各地級以上市清查辦補充完善,並印發扡樣人員統一使用。《2019年質量大清查扡樣情況及工作要求知悉書》是被扡樣企業對扡樣工作規範性、公正性和糧食樣品代表性表示知悉和認可的憑證,應由扡樣組負責人和被檢查企業有關負責人共同簽名,並由被檢查企業蓋章確認。
被扡樣企業無故拒絕簽署《2019年質量大清查扡樣情況及工作要求知悉書》的,扡樣人員應當對扡樣過程進行全過程音視頻記錄,並在《貨位扡樣情況統計表》中進行說明記錄。
2.《質量檢查扡樣登記表》(附件2—2)。
扡樣人員在扡樣工作過程中,應當嚴格按照要求填寫《質量檢查扡樣登記表》。《質量檢查扡樣登記表》是扡樣工作的原始憑證,也是用於樣品清點核對、登統彙總的基礎數據,應由扡樣負責人和被檢查企業有關負責人共同簽名,並由被檢查企業蓋章確認。
3.《貨位扡樣情況統計表》(附件2—3)。
扡樣人員應當對被扡樣企業(庫點)的全部貨位情況進行統計,認真核實企業自檢貨位情況,並填寫《貨位扡樣情況統計表》。《貨位扡樣情況統計表》是完成扡樣工作的重要憑證,也是地方清查辦與檢驗機構核對樣品檢驗情況的重要依據,更是全省質量檢驗結果錄入大清查軟件係統的重要依據,應由扡樣負責人和被檢查企業有關負責人共同簽名,並由被檢查企業蓋章確認。
(三)縣(市、區)清查辦應填報數據
縣(市、區)清查辦應當仔細核對上述第(一)和第(二)項數據,核對無誤後以縣(市、區)為單位彙總形成《貨位扡樣情況統計表》和相應糧食品種的自檢結果表。全部表格均以紙質件和電子版同時報送地級以上市清查辦。
1.《貨位扡樣情況統計表》(附件3)。
縣(市、區)清查辦應仔細核對扡樣人員報送的《貨位扡樣情況統計表》和有關企業報送的《企業自檢貨位情況統計表》,彙總形成本縣(市、區)《貨位扡樣情況統計表》。《貨位扡樣情況統計表》應涵蓋轄區範圍內的全部政策性糧食貨位。對轄區內承儲企業既有自檢貨位又有扡樣貨位的情況,縣(市、區)清查辦應進一步仔細核對,準確填寫,避免錯報、漏報、重複報。
2.糧食自檢結果表
縣(市、區)清查辦應認真核對企業提供的糧食自檢結果表和檢驗報告,發現數據填報錯誤或填報不完整的,應當及時發回企業重新填報。核對無誤後,收集形成本轄區糧食自檢結果表。文件夾應命名為“××市××縣(區)糧食自檢結果”。
(四)地級以上市清查辦應填報數據
地級以上市清查辦應當仔細核對上述第(一)(二)(三)項數據,核對無誤後以地級以上市為單位彙總形成《貨位扡樣情況統計表》和相應糧食品種的自檢結果表。全部表格均以紙質件和電子版同時報送省清查辦。
1.《貨位扡樣情況統計表》(附件3)。
地級以上市清查辦應仔細核對扡樣人員報送的《貨位扡樣情況統計表》、有關企業報送的《企業自檢貨位情況統計表》和縣(市、區)清查辦報送的彙總情況,核對無誤後彙總形成地級以上市《貨位扡樣情況統計表》。《貨位扡樣情況統計表》應涵蓋轄區範圍內的全部政策性糧食貨位。
2.糧食自檢結果表
地級以上市清查辦應認真核對企業和縣(市、區)提供的糧食自檢結果表,發現數據填報錯誤或填報不完整的,應當及時發回縣(市、區)清查辦並督促有關企業重新填報。核對無誤後,收集形成地級以上市糧食自檢結果表。文件夾應命名為“××市糧食自檢結果”。
(五)檢驗機構應填報數據
檢驗機構應當仔細核對樣品交接統計情況,以及隨樣品報送的《質量檢查扡樣登記表》《2019年質量大清查扡樣情況及工作要求知悉書》、地級以上市提供的相關表格,核對無誤後將《××市貨位扡樣情況統計表》,以及根據國家要求填報的檢驗結果表格(以國家發送表格為準,本細則不再重複)以紙質件和電子版報送省監測中心,由省監測中心彙總分解形成全省樣品登統情況、未扡樣貨位情況,連同檢驗結果一起核對無誤後統一上傳國家大清查軟件係統,並報送省清查辦。
五、清查時間
(一)縣(市、區)、地級以上市清查辦
各地級以上市清查辦應於4月15日前完成轄區內全部可扡樣糧食的扡樣、送樣和數據填報工作。原則上扡樣開始時間為4月1日,各地可結合實際,於4月1日前啟動扡樣工作。各地級以上市清查辦提前啟動扡樣工作的,應確認扡樣貨位在檢查時點前不再發生變動,方可扡樣;對檢查時點前發生變動的貨位,應根據貨位變動情況進行補扡。
各縣(市、區)清查辦應提前摸查了解轄區內糧食在3月31日檢查時點前的變動情況,於3月15日前報送地級以上市清查辦用於部署轄區內扡樣工作。同時,要督促有關糧食承儲企業及時核對自檢貨位情況,準確填報自檢數據。
(二)檢驗機構
各檢驗機構應於6月30日前完成全部樣品的檢驗和數據填報工作。本次質量大清查的檢驗結果原則上不接受被檢驗企業提出的複檢、異議申請。
(三)省監測中心
省監測中心應在7月15日前向省清查辦報送有關數據並上傳國家大清查軟件係統。
六、經費安排
質量大清查經費按照事權原則承擔。
(一)費用標準
根據國家統一要求,中央事權糧食質量大清查經費按照國家費用標準執行,地方儲備糧統一按照原廣東省糧食局《關於進一步規範糧食質量安全抽檢費用等有關事項的通知》(粵糧監〔2017〕103號)執行。承儲企業自行委托檢驗機構扡樣檢驗的,費用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
(二)地方儲備糧費用承擔
1.扡樣費。
(1)省級儲備糧扡樣費用由省清查辦負責支付。根據省級儲備糧實際扡樣數量,由省清查辦支付有關地級以上市清查辦。
(2)跨市儲存糧食的扡樣費用由糧權所在地清查辦負責支付。支付方式由糧權所在地的地級以上市清查辦與糧食實際承儲地的地級以上市清查辦協商確定。
(3)地級以上市本級及所屬縣區在本市範圍內儲存糧食的扡樣費用承擔方式,由地級以上市清查辦確定。
2.檢驗費。
(1)省級儲備糧檢驗費用由省清查辦直接支付相關檢驗機構。
(2)市縣級儲備糧檢驗費用,原則上由糧權所在地的地級以上市清查辦統一支付給相關檢驗機構;也可由糧權所在地的地級以上市清查辦統一協調,由有關市縣清查辦分別支付相關檢驗機構。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地級以上市清查辦要及時製定出台細化抽檢方案,嚴格按照時限要求倒排工期,切實保障各項工作有序推進。要做好人員、檢查設備調配和工作協調,強化安全措施和管控,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問題,主動報告有關情況。各檢驗機構要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加強人員培訓,確保檢驗行為規範有序。
(二)壓實工作責任
明確責任分工,嚴格工作紀律規矩,落實責任製和責任追究機製,確保質量大清查工作的公平性、抽檢樣品的代表性、檢驗結果的權威性。對違反紀律、不擔當、不盡責的,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問責。
(三)規範各項工作要求
1.扡樣送樣工作。抽檢過程各環節工作要嚴格執行有關技術規範、標準、方法,確保扡樣的代表性和真實性;要準確區分和確認扡樣、不扡樣、暫不扡樣倉房(貨位),確保質量清查全覆蓋,並認真填寫扡樣相關表格。對企業投訴扡樣人員違反扡樣紀律的,市、縣級清查辦要及時核實處置。
2.規範數據填報審核工作。地方清查辦和各檢驗機構應指派專人負責數據填報、審核工作,確保質量數據填報無誤。
(1)表格樣式。規範使用省清查辦發送的電子表格,不得對表格樣式、內容、單元格屬性進行更改,不得隨意增加、刪除、合並的行、列、單元格(表格明確可增加行的除外),不得隨意增加備注項。
(2)表格內容。認真閱讀、準確理解表格填報要求,正確填寫相關數據和文字,真實反映質量大清查結果。
(3)大清查軟件應用。大清查軟件係統通過“承儲企業(庫點)名稱”和“倉房(貨位)編號”將質量大清查數據與數量大清查數據進行匹配。各地清查辦應當通過《2019年質量大清查扡樣情況及工作要求知悉書》(附件2—1)向扡樣人員和被扡樣企業強調告知,所有表格中涉及企業(庫點)名稱和倉房(貨位)編號的,必須與企業在大清查軟件中的填報內容完全嚴格一致。同時,要督促被扡樣企業、扡樣組、數據錄入等相關人員認真核對倉房(貨位)信息中的編號、字母、數字、標點、全角(半角)、空格鍵位置和數量等內容,確保填報數據正常上傳和匹配。
七、其它
本方案未盡事宜,按《關於印發全國政策性糧食庫存數量和質量大清查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改糧食〔2019〕247號)執行。《關於印發全國政策性糧食庫存數量和質量大清查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改糧食〔2019〕247號)和《關於印發全省政策性糧食庫存數量和質量大清查實施方案的通知》(粵糧監〔2019〕39號)與本方案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為準。
附件:1—1.企業自檢稻穀質量和儲存品質檢驗結果表
1—2.企業自檢小麥質量和儲存品質檢驗結果表
1—3.企業自檢玉米質量和儲存品質檢驗結果表
1—4.企業自檢大豆質量和儲存品質檢驗結果表
1—5.自檢貨位情況統計表
2—1.2019年質量大清查扡樣情況及工作要求知悉書(樣本)
2—2.質量檢查扡樣登記表
2—3.貨位扡樣情況統計表(扡樣人員填報)
3.貨位扡樣情況統計表(地方清查辦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