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糧食局關於通報2017年糧食庫存檢查發現問題暨建立被查企業監管信息信用登記機製的通知
來源:本單位
時間:2017-08-31

各地級以上市糧食局、深圳市經貿信息委,省儲備糧管理總公司:
  2017年上半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局、財政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聯合部署開展了全國糧食庫存檢查,省糧食局等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了全省糧食庫存檢查和省級抽查工作,國家聯合抽查組對我省部分市縣進行了重點抽查。從國家和省的檢查情況看,各地糧食庫存管理總體情況是好的,但也發現有的市縣和企業在執行政策性糧食庫存管理等方麵仍存在較多問題。為加強糧食庫存管理,落實問題整改,完善製度辦法,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檢查發現問題的通報
  (一)落實儲備糧管理規定不嚴不實。個別市縣和企業違反地方儲備糧管理規定,未嚴格執行儲備糧購銷、輪換等政策規定,存在不重視、不到位的現象,有的地方甚至出現違規問題。
  (二)儲備糧管理製度不完善、監管不到位。個別市縣地方儲備糧管理製度建設滯後,缺乏對儲備糧管理新情況新問題的研究和管理機製。個別地方對監督檢查思想重視程度不夠,敷衍應付,檢查執法不規範,監管履職不到位。
  (三)倉儲管理有待進一步規範。個別企業在日常保管、賬務處理等基礎性工作上停滯不前,不規範、不嚴謹、不科學的問題年年存在,基礎性工作亟待提升。個別民營代儲企業倉儲環境有待改善。
  (四)安全儲糧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缺失。個別市縣及企業安全儲糧和安全生產主體意識淡薄,對“一規定兩守則”認識不到位,排查隱患不徹底。
  (五)糧食質量管理存在隱患。主要體現在未能嚴格把好糧食入庫質量關,個別儲糧企業入庫糧食水分、雜質超標嚴重。未能嚴格執行糧食質量檢驗製度,對在庫糧食質量情況不能有效掌控。從全省糧食質量抽檢情況看,個別市縣質量合格率同比下降(質量抽檢情況另行專題通報),個別庫點出現重度不宜存糧。
  二、建立被查企業監管信息信用登記機製
  為達到“以檢查促整改、以整改強管理”的目的,進一步落實整改任務,強化整改責任,推動糧食企業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結合今年庫存檢查結果,建立全省被查企業監管信息信用等級機製,各市可結合實際參照建立。
  (一)檢查結果分級分類。按照問題性質,對檢查結果從“儲備糧管理、執行購銷政策、政策性糧食承儲資格、統計賬務處理、會計賬務處理、質量安全、安全儲糧、安全生產、費用利息補貼和收購資金使用、其他”等10個方麵進行分類。按照問題的嚴重程度,實行“A、B、C”三級分類。“A”類為一般性問題,由市縣糧食部門負責督促落實整改和責任追究;“B”類為重點問題,由市縣糧食部門負責督促落實整改和責任追究,市級糧食部門將整改等情況報送省糧食局;“C”類為嚴重問題,由省糧食局掛牌督辦,市級糧食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跟蹤整改,有關情況報省糧食局。省儲備糧管理總公司直屬庫和直屬單位,“A”、“B”、“C”類問題,由省儲備糧管理總公司落實整改和責任追究,有關情況報省糧食局,其中“C”類問題由省糧食局掛牌督辦。
  (二)檢查結果信用登記。建立省級糧食企業監管信息信用登記機製,對檢查發現的“C”類問題、連續2次檢查反複出現的“B”問題、連續3次檢查反複出現的“A”類問題,以及不認真對待問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實行企業信用監管信息登記。
  (三)信用登記結果運用。企業監管信息信用登記是全麵實行糧食企業信用監管的基礎性工作,為全省糧食信息平台信用監管係統建設提供支撐。省糧食局將逐步推進糧食企業信用監管“黑名單”製度,將糧食企業信用信息和“信用廣東”企業信用信息查詢實現互聯互通。同時,與農發行廣東省分行研究建立糧食企業監管信息共享機製,實現信用監管聯合懲戒。
  三、全麵落實整改要求
  各地各單位要按照糧食安全省長責任製的要求,結合“糧食安全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集中行動,依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糧油倉儲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對照檢查發現的問題,製定詳細、係統的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要求、時限和責任,確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同時要舉一反三,切實壓實企業經營管理的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國家糧食法律法規和政策,完善內部規章製度,強化基礎管理,建立糧食庫存管理的長效機製,徹底清除各類風險隱患,堅決防止將“小”問題拖成“大”問題。要適時開展整改工作“回頭看”,確保整改效果。
  有關整改落實情況務必於9月25日前書麵報送我局(監督檢查處),其中國家聯合抽查組檢查發現問題要逐一報告整改情況,涉及違法違規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國家和省將對整改結果跟蹤督辦,並作為糧食安全省長責任製考核的重要依據。

  附件:省級部門聯合抽查發現問題清單

廣東省糧食局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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