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於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來源:本單位
時間:2023-12-2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23年3月至4月,廣東省審計廳對我局2022年度預算執行等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局本部,並對下屬單位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保障中心及其他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根據省審計廳對省糧食和儲備局2022年度預算執行等情況的審計結果,我局對審計指出的問題逐條進行梳理,分析原因,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現將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公告如下:

  一、關於個別項目預算執行率低的問題

  審計指出,2022年,省糧食和儲備局有1個項目執行率為0,涉及未執行資金10萬元;所屬省糧食和物資儲備保障中心有1個項目預算執行率低於50%,涉及未執行資金11.1萬元。上述問題已完成整改,相關項目未執行資金均已按規定全部支出。

  二、關於1份合同的付款方式與招標文件約定不符的問題

  審計指出,2022年,省糧食和儲備局有1個項目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與招標文件不符,涉及金額189.05萬元。上述問題已完成整改。2023年7月,根據合同相對方申請,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開立了以省糧食和儲備局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質量保函》,擔保金額189.0457萬元。開具《質量保函》後,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已與招標文件一致。

  三、關於直屬單位部分資產管理不規範的問題

  審計指出,至2022年底,省糧食和儲備局所屬省糧食和物資儲備保障中心1塊土地9656.90平方米未作無形資產入賬;價值2541.7萬元的389項儀器設備自2021年5月閑置;至2023年3月,未按規定辦理固定資產報廢手續,涉及資產40項、原值26.73萬元。上述問題整改已取得階段性成果。省糧食和物資儲備保障中心已於2023年7月將相關土地作為無形資產入賬;2023年5月製定印發《儀器設備管理製度》,加強儀器設備管理,保障儀器設備正常使用;已按程序組織完成相關固定資產的鑒定、報廢申請、審批及公開處理等工作,2023年11月29日將相關固定資產交廣東海晟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處置。

  關於嚴肅預決算管理的審計建議。我局已專門印發文件,強調嚴格貫徹預算法定的原則,進一步增強法治觀念,強化紀律意識,落實預算執行主體責任,嚴格預算調劑管理,進一步加強我局預算編報、執行管理,提高預算工作水平。

  關於規範資產處置行為、盤活低效閑置資產的審計建議。我局正在研究省糧食和物資儲備保障中心有關工作職能的意見,並據此明確相關儀器設備管理使用方式。我局將繼續指導下屬單位進一步加強資產管理,規範資產處置行為,提高資產使用效益。

  下一步,我局將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審計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審計結果運用,堅持問題導向,舉一反三,堅決做好審計發現問題整改“下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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