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保障中心關於報廢資產處置的公告
來源:本單位
時間:2023-11-13

  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保障中心擬對一批已超過使用年限且無法滿足工作需要的資產進行報廢處置,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麵向社會公開遴選符合資格條件且具備報廢物資回收處置能力的企業進行處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委托單位: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保障中心。

  二、申請主體:具備廢舊物資回收資質的企業。

  三、委托內容:回收處置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保障中心報廢資產。

  四、評審辦法

  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中選企業。當申請企業超過3家(含3家),對申請企業遞交的材料進行評審並確定中選企業;當申請企業不足3家時,將暫不進行評審,發布二次公告,合並兩次公告期間提交有效申請企業的材料,進行評審並確定中選企業。遴選結果將在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

  五、申請截止時間:2023年11月16日。

  六、具體要求

  (一)企業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回收廢舊電子產品(含電子廢棄物)、機械設備、實驗室設備等廢舊物資資質的企業。

  2.為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保障中心本批報廢資產提供評估服務的企業不可以參與此次處置回收。

  (二)申請要求

  1.申請企業可登錄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網http://gdgrain.gd.gov.cn(通知公告欄),查閱有關要求,下載有關表格。

  2.請申請企業認真閱讀《固定資產報廢處置回收競價須知》(見附件1),如實填寫《固定資產報廢處置回收報名表》和《固定資產報廢處置回收殘值統計表》(見附件2、3),用A4紙打印,連同相關資格證書複印件裝訂成冊並加蓋公章,密封包裝,於2023年11月16日(以寄達時間為準)前寄送到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保障中心(具體地址見下述聯係方式)。

  (三)其他要求

  1.請需要現場查驗的申請企業於2023年11月14日下午3:30-4:30,憑加蓋公章的《固定資產報廢處置回收報名表》和法人機構代碼證(副本),到廣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保障中心越良大廈辦公樓四樓集中進行現場查驗;其餘時間不再安排現場查驗。

  2.中選企業接到中選結果通知後,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報廢資產回收的工作,並按規定上繳處置回收殘值收入。

  (四)聯係方式

  通訊地址:廣州市越秀北路222號越良大廈409室

  郵政編碼:510050

  聯 係 人:湯敏兒

  聯係電話:020-83642456


  附件:

                1.固定資產報廢處置回收競價須知

                2.固定資產報廢處置回收報名表

                3.固定資產報廢處置回收殘值統計表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