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糧食局2014年麵向全省公開選調公務員啟事
來源:
時間:2014-09-17

根據工作需要,廣東省糧食局2014年擬在全省範圍選調公務員 1 名。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公務員身份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已完成公務員登記或參照登記且在編在崗;

    2. 具有較好的思想政治素質、良好的道德修養,遵紀守法,清正廉潔,勤勉盡責;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服務意識。

    3. 具有 2 年 (含試用期) 以上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曆 , 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

    4. 具有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曆。

    5 .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6 .身 心 健康,非廣州市戶籍的要求符合廣州市入戶條件。

    7. 選調對象不得具有選調轉任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必須回避的情形。未達中央和省規定最低服務年限者,正接受處分期間或接受審計、紀律審查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未終結者,均不列入選調對象。

    8.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崗位條件 35 周歲以下,適合男性;全日製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曆學位, 經濟類、法學類、管理學類和中文類 專業;有從事材料寫作、文字綜合工作經曆者優先考慮。 年齡和工作年限均計算至 2014 年 10 月 31 日止。

二、選調方式及程序 

 (一)報名。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凡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自願報名。報名材料請於 2014 年 10 月 25 日(以收寄郵局郵戳時間為準)前寄(送)廣東省糧食局人事處(信封請寫明 “ 選調公務員 ” )。 

 (二)初選。 廣東糧食局選調工作小組按崗位要求和報名材料對報名人員進行初選。 

 (三)測試。 初選合格者,由廣東省糧食局通知進行測試。未通過初選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辦理轉任手續。 測試合格者,經組織考察、體檢合格後,按有關規定辦理公務員轉任手續。測試未通過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報名材料 

 (一)廣東省糧食局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需貼一張彩色證件照) ; 

 (二)身份證、戶口本 、工作證 複印件; 

 (三)本科、研究生期間的學曆、學位證書複印件; 

 (四)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通過測試者在考察前提供); 

 (五)可以體現個人工作能力和研究水平的文字材料三篇。 

四、聯係方式 

 通訊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 313 號廣東省糧食局人事處 郵政編碼: 510030 

 聯係電話: 020-83568662 ;

 傳真: 020-83604692 

 附件:《 2014 年廣東省糧食局選調公務員報名表》   

 附件 2014年廣東省糧食局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廣東省糧食局   

2014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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