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有和新增通行珠澳口岸粵澳小汽車(營運客車除外)分兩個階段實施通行港珠澳大橋珠海口岸政策。
第一階段,從2018年12月1日開始準許粵澳公務車和2018年10月至12月底批文到期的粵澳小汽車免加簽通行大橋珠海口岸。車主無須專程到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辦理增加大橋口岸的手續,隻需確保車輛沒有超過批文有效期限(即仍具備通行資格),備案駕駛人即可持有效出境入境證件、批文卡、海關核發的車輛通關證件,駕車經大橋珠海口岸往來粵澳兩地。
第二階段,從2019年1月1日起對其餘粵澳小汽車準許加簽通行大橋珠海口岸。
二、粵澳小汽車加簽通行港珠澳大橋珠海口岸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攜帶批文卡到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辦理增加大橋口岸手續(也可在辦理日常業務時加簽大橋口岸),領取更新的批文卡。
(二)申請人憑批文卡相關材料,到拱北海關隸屬閘口海關辦理海關備案手續,取得海關核發的備案證明及車輛通關證件。
(三)申請人憑批文卡等相關材料,到珠海邊檢總站拱北邊檢站辦理邊檢備案手續。
(四)申請人攜帶批文卡、車輛電子識別標簽(即車卡)、駕駛人電子識別標簽(即司機卡)等相關材料(辦理過駕駛人變更業務還需攜帶駕駛人的通行證)到澳門新通達公司,對原有的車卡、司機卡檢測後給予寫卡,以確保符合大橋珠海口岸新“一站式”係統的讀取標準,否則在大橋珠海口岸無法自動核放,辦結時限為兩個工作日。
辦結上述手續後,備案駕駛人即可攜帶有效出境入境證件、批文卡、海關核發的車輛通關證件等相關證件,經大橋珠海口岸往來粵澳兩地。
三、對新批準的粵澳小汽車,直接增加大橋口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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