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依法推進我省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工作,建立健全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製,根據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廣東省司法廳、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廣東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省稅務局、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廣東省工商聯、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廣東省委員會等九部門製定的《廣東省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製專業人員選任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擬向全省公開選任律師、注冊會計師、稅務師(注冊稅務師)、企業合規師等專業人員加入廣東省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製專業人員名錄庫,歡迎有興趣的相關專業人員積極申報。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任範圍
廣東省範圍內的律師、注冊會計師、稅務師(注冊稅務師)、企業合規師、相關領域專家學者以及有關行業協會、商會、機構、社會團體的專業人員。
二、報名條件
廣東省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製專業人員(以下簡稱第三方機製專業人員)應當擁有較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具備履行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工作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本人自薦且單位或所屬有關協會組織同意參與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工作。一般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
(二)道德品行良好,具有良好職業操守;
(三)具有本行業從業資格,從事本行業工作滿三年;
(四)工作業績突出,近三年內考核為稱職以上;
(五)熟悉企業運行管理或者具備相應專業知識;
(六)近三年內未受過與執業行為有關的行政處罰或者行業懲戒;
(七)無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或者開除黨籍等情形;
(八)無其他不適宜履職的情形。
三、第三方機製專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方機製專業人員有權根據履職需要獲取相關文件資料,參加有關會議和考察活動,接受業務培訓。
第三方機製專業人員應當認真履職、勤勉盡責,嚴格遵守有關保密、回避、廉潔等規定。廣東省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組織組成人員係律師、注冊會計師、稅務師(注冊稅務師)等人員的,在履行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職責期間不得違反規定接受可能有利益關係的業務;在履行第三方監督評估職責結束後一年以內,上述人員及其所在單位不得接受涉案企業、個人或者其他有利益關係的單位、人員的業務。
四、選任標準
確定擬入庫人選時綜合考慮報名人員的
五、選任程序
廣東省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製管理委員會按照製定計劃、發布公告、本人申請、單位推薦、材料審核、組織考察、初定人選、公示監督、確定人選、頒發證書等程序組織實施第三方機製專業人員選任工作。
六、選任名額
此次擬選任150名第三方機製專業人員加入廣東省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製專業人員名錄庫(150名不包括擬選任的政府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具有專業知識的人員及黨政和司法機關具有專門知識的退休人員)。
七、相關要求
請符合條件並有意自薦或單位推薦的專業人員於2021年11月19日前填寫好《廣東省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製專業人員申請表》,將可編輯的word版本及加蓋單位公章及個人簽名的掃描件pdf版本,發送至廣東省第三方機製管委會辦公室郵箱:gdpccc2021@163.com。
廣東省第三方機製管委會辦公室聯係電話:020-83354582
附件:《廣東省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製專業人員名錄庫入庫申請表》
廣東省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製管理委員會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