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興寧市委副書記、市長洪國華主持召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案件研判會議,要求加快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案件的立行立改、邊督邊改工作,對回訪辦理結果不滿意案件和重點信訪案件要進一步壓實責任,采取有力措施回應群眾關切,確保案結事了,提升興寧市生態環境質量和治理水平。興寧市領導駱小銳、劉東峰以及永和、羅崗、葉塘、徑南等鎮黨委書記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等參加了會議。
會議逐一分析研判了兩宗中央督察組電話回訪辦理結果不滿意案件和五宗重點信訪案件,提出了解決的措施辦法和時間要求。洪國華就抓嚴抓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案件提出了七方麵工作要求。一是提高站位。做好中央環保督察交辦信訪案件的整改工作,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具體行動,是全市各級領導幹部必須完成的重要政治任務。全市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積聚所有力量,積極主動抓好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二是壓實責任。要壓緊黨政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鄉鎮屬地責任、企業主體責任,確保包案領導、工作專班、工作措施“三個到位”,提高環保案件辦結率和辦結質量;三是依法依規。要堅持實事求是和遵守法律法規處理問題,督促涉及環保案件的企業做到依法經營,共同維護好生態環境;四是部門聯動。有關部門和相關鎮街要加強研判,優化完善整改方案,推動整改工作落到實處,同時提高報送材料的質量;五是溝通協調。要加強與上級有關部門的聯係,積極爭取上級支持推動環保問題的解決。同時要加強與信訪人的溝通,全力做好生態環境問題的解釋和化解工作;六是督查督辦。“兩辦”和紀委要加強環保案件辦理的跟蹤督促,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幹部要嚴肅追責問責,確保整改工作全麵落實。七是案結事了。各級各部門要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紮實細致做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案件的辦理,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全力滿足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