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
省環境保護廳發布
今年5月全省及城市空氣質量狀況。
一起來看看!
5月,全省各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平均為90.6%,較去年同期上升6.4個百分點,珠三角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平均為89.2%,較去年同期上升12.2個百分點。
按照環境空氣綜合質量指數排名,5月排名前三位為茂名、湛江和陽江,後三位為廣州、韶關和清遠。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指數變化率排名,廣州、惠州、東莞、中山和揭陽5市環境質量有所改善,環境質量變差程度排名依次為潮州、河源。
表1 2018年5月全省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狀況
備 注:城市各項汙染物月評價濃度達到環境空氣質量年度評價二級標準(詳見說明),則不參與城市空氣質量變化程度排名。
5月,PM2.5全省平均濃度為22微克/立方米,各市平均濃度範圍在13-31微克/立方米之間,全省21市月平均濃度均達到年均濃度限值二級標準(35微克/立方米(GB3095-2012)。PM10全省平均濃度為38微克/立方米,各市平均濃度範圍在27-52微克/立方米之間,全省21市月平均濃度均達到年均濃度限值二級標準(70微克/立方米,GB3095-2012)。
圖1 5月全省城市空氣質量級別分布
從主要空氣汙染物濃度水平及變化情況看,與去年同期相比,5月全省SO2、NO2、PM10、PM2.5平均濃度、O3-8h第90百分位數均值及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數均值均有所下降,降幅分別為9.1%、22.2%、22.4%、29.0%、17.4%和10.0%。珠三角地區SO2、NO2、PM10、PM2.5平均濃度均值、O3-8h第90百分位數均值和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數均值均有所下降,降幅分別為27.3%、26.5%、30.8%、36.4%、21.1%和27.3%。
圖2 5月全省城市首要汙染物分布
首要空氣汙染物方麵,5月全省城市主要空氣汙染物為臭氧日最大8小時值(O3-8h),其作為每日首要汙染物的比例為86.0%,其次為二氧化氮(NO2),占比為6.6%,可吸入顆粒物(PM10)和細顆粒(PM2.5)作為首要汙染物的比例分別為5.2%和2.3%。珠三角地區O3-8h作為首要汙染物的比例為83.5%,其次為NO2、PM10和PM2.5作為首要汙染物的比例分別12.7%、3.2%和0.6%。
▲佛山、江門、肇慶三市"氣質"不斷提升,5月空氣質量6項指標全麵達標,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後來居上,位於全省中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