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環境保護廳文件
粵環審〔2014〕344號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於古井第二作業區亨源油氣化工
碼頭擴建項目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江門市亨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於古井第二作業區亨源油氣化工碼頭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申請》及有關材料收悉。我廳將該項目驗收監測報告全本在廣東環境保護公眾網進行了公開,並將該項目環境保護執行情況在廣東環境保護公眾網、《江門日報》進行了公示,公示期間未收到群眾投訴或反對意見。經研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古井第二作業區亨源油氣化工碼頭擴建項目位於江門市新會區古井鎮南洋圍,距崖門水道與虎跳門水道的交彙處約為10km,其岸上連接的石油、化工庫庫區位於江門市新會區古井鎮。項目主體工程包括1個10000噸級泊位和1個1000噸級內河泊位油氣化工碼頭,環保工程主要依托後方庫區汙水處理場和油氣回收裝置。碼頭裝卸貨種有油品、化工類、LPG(液化石油氣)等,設計年吞吐量80.2萬噸。
二、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及其批複文件要求,基本符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三、項目正式投入運行後須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環境保護設施的日常管理及維護工作,規範危化品管理,確保各項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二)規範碼頭作業管理,加強碼頭貨物裝卸操作等過程中的廢水廢氣收集處理。
(三)進一步加強項目應急預案與當地政府的應急銜接,加強事故應急演練工作,提高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能力。
四、你公司應在20日內將所有驗收相關文件送至江門市環境保護局和江門市新會區環境保護局。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
2014年11月7日
抄送:江門市環境保護局,江門市新會區環境保護局,廣東省環境監測中心。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4年11月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