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環境保護廳文件
粵環審〔2012〕160號
關於台山市陳坑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竣工
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
台山市陳坑水庫管理處:
你單位關於台山市陳坑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報告、江門市環保局的初審意見及有關材料收悉。我廳對該項目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並將該項目環境保護執行情況在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公眾網(http://www.gdep.gov.cn)進行了公示。公示期間未收到群眾的投訴和反對意見。經研究,現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台山市陳坑水庫位於廣東省台山市白沙鎮東麵潮境墟境內,新昌水支流三八水的上遊,是一座灌溉為主,兼防洪和鄉鎮生活供水等綜合效益的中型水庫。本次除險加固工程的主要內容包括:對主壩和五條副壩進行培厚加固;壩體迎水坡設砼護坡;對第五副壩壩頂加高;對主壩、第一副壩和第四副壩壩體進行防滲處理;對溢洪道進行安全加固;加固輸水涵;更換舊的閘門、啟閉設備等;完善防汛公路、觀測設施及管理設施等。本工程不改變水庫規模;項目施工所占地為庫內閑置空地,不涉及居民搬遷;項目四周無名勝風景區及文物遺址。工程實際總投資約為1600萬元,環保總投資約為135.8萬元,占總投資的8.49%。
二、廣東省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校編製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表》表明:
(一)生態環境影響。
本工程因臨時占地(以土料場為主)擾動區域內林地植被麵積及造成的植被生物量損失少於預期。項目施工期施工地段主要采取植樹種草、築漿砌石、擋土牆及設排水溝等水土保持措施。土料場取土、造成的林業損失與當地村委簽定了取土協議、青苗補償協議。
陸生生態環境現狀調查顯示,工程擾動的植被為常見的以栽培林木(尾葉桉、濕地鬆)為主的次生林以及林下的天然灌草叢,不涉及珍稀植被。施工影響區域的生態功能的完整性、植被類型分類及物種多樣性均未受到影響,工程建設對區域自然體係的異質化程度影響不大。
水生生態環境現狀調查顯示,調查站位浮遊植物、浮遊動物、底棲動物的香農多樣性指數處於相對較低水平,水庫內水體屬於貧-中營養水體。
(二)水環境影響。
本項目施工期生產廢水采取簡單沉澱池,生活汙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後在水庫出水口下遊排放至灌渠,用作周圍山灌溉用水或附近菜地農肥,不排入水庫。根據施工期白沙供水廠的水質常規分析報告,項目施工期未對水庫取水點水質造成影響。驗收監測期間水庫水質、水庫附近灌區地下水質、水庫底泥、項目排放廢水水質均達到相應標準。為防止對水庫水生態環境及水質產生影響,保障水庫及下遊水環境和居民點的安全,製定了《陳坑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項目突發性環境風險事故防範及應急預案》。
(三)大氣環境影響。
施工期間,施工現場和運輸公路采取了灑水防塵措施,物料場、拌料場遠離居民點,未對周邊環境造成明顯影響,未收到附近村委和居民的投訴。營運期水庫區域大氣環境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6-1996)及2000年修改單中一級標準要求。
(四)聲環境影響。
項目施工采取使用低噪聲設備,嚴禁在晚上22點至淩晨6點間施工,混凝土、沙石料加工係統等遠離居民點,未對周邊環境造成明顯影響,未收到附近村委和居民的投訴。營運期無明顯噪聲源。
(五)固體廢物。
施工中土料全部用於填壩,未產生剩餘渣料,無棄渣場;建築垃圾回用於鋪路、填充低窪地;生活垃圾收集後定期交由當地環衛部門處理。
三、項目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製度和環保“三同時”製度,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表及其批複文件提出的主要生態保護和汙染防治措施,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四、項目投入運行後應進一步加強對第二土料場的複綠,促進第二土料場的生態恢複,減少項目對沿庫區域的生態影響;進一步完善、落實環境風險事故防範和應急措施等管理工作,確保白沙水廠取水水質安全。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主題詞:環保 建設項目 竣工驗收 意見 函
抄送:江門市環保局,台山市環保局,台山市水務局。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2年4月1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