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粵環辦函〔2018〕100號
轉發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城市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受到人為幹擾有關情況的通報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環境保護局、深圳市人居環境委:
現將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城市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受到人為幹擾有關情況的通報》(環辦監測函〔2018〕41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各地要引以為戒,對轄區內的所有空氣自動站點開展自查,規範霧炮車和灑水車作業行為,嚴禁噴淋采樣平台。所有監測站點旁要設立警示標牌,嚴禁非運維人員進入站房、站房房頂、站點柵欄及采樣平台周邊20米範圍內。我廳將結合日常工作排查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點人為幹擾問題,發現人為幹擾行為的,將依法依規進行責任追究,並將查處結果向社會公開通報。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8年4月10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省環境監測中心。
關於部分城市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點受到人為幹擾有關情況的通報.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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