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廣東省是核電和核技術利用大省,輻射環境監測是核與輻射安全狀況評價的重要手段,是確保核與輻射安全的重要支撐。目前我省除了對核電、鈾礦山、微堆、伴生放射性礦、電磁通信基站等核與輻射設施進行輻射源監測外,還對區域內空氣、土壤、飲用水等介質的放射性水平和電磁輻射水平進行環境質量監測。輻射環境質量監測是為了獲得我省區域內輻射背景水平,積累輻射環境質量曆史監測數據;掌握輻射環境質量狀況和變化趨勢,提供科學、準確、可靠的輻射環境監測信息;提高判斷輻射環境風險能力;向公眾提供信息,保障公眾對核與輻射安全的知情權。
2. 監測內容
2023年第1季度輻射環境質量監測內容包括了21個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站(以下簡稱自動站)環境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連續監測和21個地級市電磁輻射監測。
3. 評價方法
自動站環境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監測結果在曆史範圍值內視為正常。
電磁輻射監測結果按《電磁環境控製限值》(GB 8702-2014)進行評價。
4. 監測結果
2023年第1季度輻射環境質量監測結果見附表1~附表2。
自動站環境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月均值範圍為63.6~144.4 nGy/h,監測結果均在各站點曆史範圍值內,未見異常。
通信基站周圍地麵電磁輻射監測點位射頻電場強度範圍為<0.20~5.6 V/m,監測結果均小於《電磁環境控製限值》(GB 8702-2014)規定的相應頻段公眾曝露控製限值。
5. 小結
21個自動站環境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在曆史範圍值內,屬於正常水平;21個地級市通信基站射頻電場強度監測結果符合《電磁環境控製限值》(GB 8702-2014)要求。
2023年第1季度廣東省輻射環境質量監測結果未見異常。
附錄1 監測結果
附表1 自動站空氣吸收劑量率監測結果
注:環境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監測結果未扣除宇宙射線響應值。
附表2 電磁輻射監測結果
注:數據來自廣東省電磁環境管理與監測平台中非5G通信基站周圍地麵點位監測結果。
附錄2 名詞解釋
電離:從一個原子或分子或其它束縛狀態中放出一個或幾個電子的現象。
電離輻射:能通過初級或次級過程引起電離的輻射。
放射性:某些核素可以自發地發生核衰變,變成一種新的核素,同時放出一條或多條射線的特性。
電磁輻射:能量以電磁波形式由源發射到空間並在空間傳播的現象。
天然放射性本底:與天然源或環境中不受控製的任何其他源有關的劑量、劑量率或放射性濃度。
吸收劑量:電離輻射給予質量為dm的物質的平均授予能量dE被dm除所得的商,表示單位質量的受照物質吸收電離輻射能量大小的物理量,用符號D表示,單位為J/kg,專用名稱是戈瑞(Gy)。
輻射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用於環境γ輻射、氣象狀況連續監測與空氣樣品自動采樣的固定監測點位。
環境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測量點位周圍物質中的天然核素和人工核素發出的γ射線在測量點位空氣中產生的吸收劑量率,環境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可通過連續和即時等手段開展測量。
放射性活度:一定量的放射性核素在一個很短的時間間隔內發生的核衰變量除以該時間間隔,亦稱衰變率,放射性活度的單位為貝可[勒爾],符號為Bq,表示每秒1次,即1 Bq=1-1S,以前用居裏表示1 Ci=3.7×1010Bq。
電場強度:矢量場量E,其作用在靜止的帶電粒子上的力等於E與粒子電荷的乘積,其單位為伏特/米(V/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