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輻射環境質量監測季報
(2022年第2季度)
1. 前言
我省是核電和核技術利用大省,輻射環境監測是核與輻射安全狀況評價的重要手段,是確保核與輻射安全的重要支撐。目前我省除了對核電、鈾礦山、微堆、伴生放射性礦、電磁通信基站等核與輻射設施進行輻射源環境監測外,還對區域內空氣、土壤、飲用水等放射性水平及電磁輻射水平進行環境質量監測。輻射環境質量監測是為了獲得我省區域內輻射背景水平,積累輻射環境質量曆史監測數據,掌握我省輻射環境質量狀況和變化趨勢,提供科學、準確、可靠的輻射環境監測信息,提高判斷輻射環境風險能力,並為公眾提供信息,保障公眾對核與輻射安全的知情權。本報告僅對我省2022年第2季度輻射環境質量監測結果進行總結。
2. 監測內容
2022年第2季度廣東省輻射環境質量監測內容主要包括了21個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站(以下簡稱自動站)環境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連續)監測、18個地級市電磁輻射監測以及21個地級市飲用水源水中放射性水平監測。
3. 評價方法
自動站環境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連續)監測結果在曆史範圍值內視為正常;
電磁輻射監測結果執行《電磁環境控製限值》(GB 8702-2014)相關要求。
飲用水源水總α、總β放射性指標執行我國《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相關要求。
4. 監測結果
2022年第2季度廣東省輻射環境質量監測結果見附表1~附表3。
全省21個地級市自動站第2季度環境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在64.5~143.6 nGy/h之間(未扣除宇宙射線響應),各自動站監測結果均落在該站點曆史範圍值內,未見異常。
第2季度全省通信基站周圍地麵電磁輻射監測點位射頻電場強度測量值範圍為<0.20~8.2 V/m,所有地麵監測點監測結果均小於《電磁環境控製限值》(GB 8702-2014)規定的相應頻段公眾曝露限值。
全省21個地級市飲用水源水中總α活度濃度範圍為<0.010~0.048 Bq/L,總β活度濃度範圍為0.039~0.16 Bq/L。飲用水源地水中總α和總β活度濃度均低於《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規定的放射性指標指導值。
5. 小結
全省環境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水平在曆史測值範圍內,屬於正常水平;各地市射頻綜合場強監測結果符合《電磁環境控製限值》(GB8702-2014)要求;飲用水源水中總α和總β放射性指標符合我國《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 5749-2006)要求。
2022年第2季度廣東省輻射環境質量總體良好。
附錄1 監測結果
附表1 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站空氣吸收劑量率監測結果
注:*γ連續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監測結果未扣除宇宙射線響應值。
附表2 電磁輻射監測結果
注:1、*數據來自廣東省電磁環境管理與監測平台中非5G通信基站周圍地麵點位監測結果。
2、第2季度珠海、江門、肇慶未開展監測。
附表3 飲用水源放射性監測結果
注:1、《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中有關放射性指標指導值為:總α≤0.5 Bq/L,總β≤1.0 Bq/L。
附錄2 名詞解釋
電離:從一個原子或分子或其它束縛狀態中放出一個或幾個電子的現象。
電離輻射:能通過初級或次級過程引起電離的輻射。
放射性:某些核素可以自發地發生核衰變,變成一種新的核素,同時放出一條或多條射線的特性。
電磁輻射:能量以電磁波形式由源發射到空間並在空間傳播的現象。
天然放射性本底:與天然源或環境中不受控製的任何其他源有關的劑量、劑量率或放射性濃度。
吸收劑量:電離輻射給予質量為dm的物質的平均授予能量dE被dm除所得的商,表示單位質量的受照物質吸收電離輻射能量大小的物理量,用符號D表示,單位為J/kg,專用名稱是戈瑞(Gy)。
環境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測量點位周圍物質中的天然核素和人工核素發出的γ射線在測量點位空氣中產生的吸收劑量率,環境γ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可通過連續和即時等手段開展測量。
放射性活度:一定量的放射性核素在一個很短的時間間隔內發生的核衰變量除以該時間間隔,亦稱衰變率,放射性活度的單位為貝可[勒爾],符號為Bq,表示每秒1次,即1Bq=1-1S,以前用居裏表示1Ci=3.7×1010Bq。
電場強度:矢量場量E,其作用在靜止的帶電粒子上的力等於E與粒子電荷的乘積,其單位為伏特/米(V/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