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積極落實“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履行《關於持久性有機汙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生態環境部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與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簽訂了“中國PFOS優先行業削減與淘汰項目”廣東省示範項目(以下簡稱“項目”)執行協議,並已於2017年9月啟動實施。
一、主要工作內容及產出
根據項目的要求,選擇有資質的單位承擔項目的電鍍水汙染物排放標準研究子項目谘詢服務。具體內容為:(1)組建工作小組,製定工作計劃;(2)收集資料,開展廣東省典型電鍍園區/企業廢水中含氟有機汙染物汙染狀況調研與分析;(3)研究將含氟有機汙染物納入《廣東省電鍍水汙染物排放標準》可行性研究。具體工作內容及產出詳見工作大綱。
二、時間安排
項目開始時間以與項目辦簽訂合同時間為準,計劃工作時間為1年。
三、資質要求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現邀請符合資質的單位提交意向書。有興趣的單位須按如下資質要求提供詳細說明和證明材料,用以證明其具備項目要求的資質以及完成項目工作的相關經驗。資質評定的標準如下:
單位資質:
(1)具有持久性有機汙染物等化學品管理經驗;
(2)主持過環境政策法規或者廢水排放標準研究項目;
(3)具有電鍍行業水中含氟有機汙染物汙染和防治研究經驗。
四、其他
關於世界銀行涉及利益衝突的政策,可參考《世界銀行(國際複興開發銀行貸款和國際開發協會信貸)借款人選擇和聘請谘詢顧問指南》(即《谘詢顧問指南》2014年7月版)第1.9條的規定。
為提高投標人資質水平,有興趣的單位可與其他公司組成聯合體身份共同投標。
本項目承擔單位將根據世界銀行選擇和聘請谘詢顧問指南規定的“基於谘詢顧問資曆的選擇”(CQS)方法評選確定。
如有其他疑問,詳情請登錄網站: https://gdee.gd.gov.cn/bhcyc/index.html或於每周一至周五09:00- 17:00與以下人員聯係谘詢:
聯係人:成貝貝
電話:1375175****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龍口西路213號
電子郵件:GDPFOS@163.com
凡符合以上條件並對該項目感興趣的單位,請於2021年4月22日17:00之前將包含單位資質和業績文件的詳細說明和證明材料郵寄或發電子郵件至:
接收人:曾可佳
接收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龍口西路213號
郵編:510635
電話:1356023****
電子郵件:GDPFOS@163.com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