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履行《關於持久性有機汙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生態環境部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與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簽訂了“中國PFOS優先行業削減與淘汰項目”廣東省示範項目執行協議,並已於2017年9月啟動實施,利用全球環境基金贈款在廣東省開展鍍鉻企業技術示範和推廣、PFOS相關政策、監管能力建設等活動,促進PFOS在電鍍行業的替代和淘汰。
為了保證項目的順利開展,廣東省項目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項目辦”)擬聘請一名金屬電鍍行業技術專家兼職為項目提供技術支持。
一、主要工作內容及產出
技術專家應自行檢索學習並掌握目前國內外先進的電鍍知識,在項目辦的管理下,金屬電鍍行業技術專家在熟悉項目相關文件(如項目執行手冊、最佳可行技術/最佳環境實踐(BAT/BEP)導則等)、理解項目目標、了解示範企業基本情況後,按照工作大綱的要求開展工作,主要工作任務如下:
(1)為示範企業/園區技術改造活動提供技術支持;
(2)為項目辦評審及編寫相關技術報告;
(3)依據項目辦要求,承擔與項目相關的其他任務,如技術支持及報告編寫等。
具體工作內容及產出詳見附件1工作大綱。
二、資質要求
(1)具有化學、化工、環境或電化學等專業的專科及以上學曆,學曆或職稱高的優先考慮;
(2)具有5年及以上的電鍍行業相關工作經曆,具備紮實的鍍鉻行業工程或工藝的專業知識;
(3)具有鍍鉻閉路循環、三價裝飾鉻及六價鍍鉻相關工作經曆者優先考慮;
(4)具有主持或參與金屬鍍鉻行業技術建設或改造項目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三、工作期限
谘詢服務期為金屬電鍍行業技術專家與項目辦公室簽訂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7月30日完成。預計2020年2月開始,計劃工作18個月。具體提供谘詢服務的時間和次數按項目實際需求確定。
四、其他
關於世界銀行涉及利益衝突的政策,可參考《世界銀行(國際複興開發銀行貸款和國際開發協會信貸)借款人選擇和聘請谘詢顧問指南》(即《谘詢顧問指南》2014年7月版)第1.9條的規定。
本采購將根據世界銀行選擇和聘請谘詢顧問指南規定的“個體谘詢顧問的選擇”(IC)方法評選確定。技術專家必須滿足本公告第二條所列的基本資質要求(資質要求(1)與(2)),具備優先條件(資質要求(3)、(4))的優先考慮;若資質要求所列的條件均滿足,則選擇工作大綱中工作範圍相關的最具有經驗和資格並且完全有能力完成該谘詢任務的技術專家作為第一候選人。
如有其他疑問,詳情請登錄網站:https://gdee.gd.gov.cn/bhcyc/index.html或於每周一至周五08:30-17:30與以下人員聯係谘詢。
凡符合以上條件並對該項目感興趣的人員,請於2020年4月27日下午17:00點之前以書麵形式將附件2填寫完整並簽字後將電子版發郵件至:
聯係人:洪誌明 吳建剛
通訊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龍口西路213號608室
電話:020-83627376 28368562
電子郵件:GDPFOS@163.com
附件1.金屬電鍍行業技術專家工作大綱V.15不含預算版.pdf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