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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廣東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館館員各院工作職能》的通知

政策解讀:《廣東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館館員各院工作職能》說明

政策圖解:圖解:《廣東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館館員各院工作職能》說明


機關各處室、館員各專業院:

《廣東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館館員各院工作職能》已經2021年6月3日室(館)主任(館長)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室(文史研究館)

2021年6月7日


 

廣東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館

館員各院工作職能

根據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在室(館)黨組的領導下,為充分發揮館員在崇文鑒史、谘詢國是、民主監督、統戰聯誼和文化強省建設、對外文化交流、粵港澳大灣區文史論壇等方麵的獨特作用,促進本館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和製度化,特製定館員各院工作職能。

一、文史研究院

1.在院長和副院長的組織帶領下,開展多種形式的國學研究、嶺南文化、文學與史學理論研究和有關文藝思潮、文藝創作方法論等方麵的學術研討,開展文學創作交流等活動。

2.開展多種形式的嶺南文化研究、重點是對廣東地方文史資料的挖掘、整理和搶救工作,充分發揮文史的社會教育作用、曆史借鑒作用和科學研究作用,服務於文化強省、文化強國建設的需要。

3.有計劃地開展文化調研和參政建言活動,撰寫並提交有關調研報告,為省委省政府決策提供智力支撐。

4.積極推動地方文化建設,送文化下鄉,為區域、社區文化事業的發展提供谘詢服務,參與傳統文化的宣傳活動,應邀參與當地文化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為地方和基層的文化建設貢獻力量。

5.積極推動地方文物事業的發展,支持和幫助地方開展曆史文化名人、文物古跡、古建築、古代地方典籍等研究和保護開發工作,為廣東建設文化強省作出貢獻。

6.開展文明理性的文學批評活動,向社會公眾推介高品位的文學作品。塑造積極向上的文學形象,用優秀作品滋潤人們心田,引領向上向善風尚,滿足人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精神需要。

7.積極開展文化學理論研究和文史理論研究,為弘揚祖國傳統文化、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積極探索革命文化、新時期先進文化與中國傳統文化的繼承與發展關係,為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貢獻自己的力量。

8.對在曆史上發揮過重要作用的廣東社會名流和本館賢達進行研討、宣介,激發人們的愛國熱情,引導社會風尚向善向上,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

9.做好統戰聯誼工作,積極開展與國內外文化藝術界人士的交流、聯誼活動,積極參與政府組織的專題公益活動,促進友誼,共同進步,為和諧社會的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10.完成室(館)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書畫研究院

1.在院長和副院長的組織帶領下,積極開展書法、繪畫、雕塑等藝術的研討和創作、交流,進一步提高藝術創作水平。

2.積極開展藝術創作和理論研究,對不同種類、流派的書法、繪畫藝術進行研討,提高對藝術作品的鑒賞能力,為弘揚祖國傳統文化、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發揮積極作用。

3.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深入群眾,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搜集素材,在社會實踐中創作出反映時代主旋律的優秀作品,謳歌黨,謳歌人民,謳歌祖國。

4.支持和幫助基層開展藝術創作,送文化下鄉,扶持弱勢群體,積極參與慈善公益活動,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

5.積極參與我室(館)組織開展的文化調研、參政建言、民主監督等活動,為建設廣東文化強省建言獻策。

6.做好統戰聯誼工作,積極開展與國內外文化藝術界人士的交流、聯誼活動,積極參與政府組織的專題公益活動,促進友誼,共同進步,為和諧社會的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

7.完成室(館)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文化遺產研究院

1.在院長和副院長的組織帶領下,積極開展文化遺產、民間藝術、工藝美術等方麵的創作、研究和交流活動。

2.深入開展廣東文化遺產挖掘、整理和理論研究工作,推動該領域理論研究水平的不斷提高。

3.積極參加各種社會實踐活動,深入挖掘蘊藏在民間的嶺南特色文化,為傳承、保護、創新和利用文化遺產作出貢獻。

4.積極參與基層文化建設,為推動地方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發展獻智獻策。

5.積極開展文化調研、參政建言和民主監督,為推動文化強省建設積極建言。

6.積極開展與國內外文化藝術界人士的交流、聯誼活動,傳播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為弘揚民族精神,增強民族凝聚力作出貢獻。

7.完成室(館)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